湖北仙桃,某小区的考生们都在紧张备考。可小区里几位大妈却在亭子里敲大鼓,噪音极大

时刻纯真 2025-05-31 17:46:38

湖北仙桃,某小区的考生们都在紧张备考。可小区里几位大妈却在亭子里敲大鼓,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孩子们复习。家长找物业、居委会劝说多次,大妈们不听,反而越敲越起劲。家长无奈买来铜锣“反击”,大妈们不依不饶,称家长故意找茬,双方吵起来,一位大妈还动手推倒家长。家长气不过报警,大妈们却一副我老我有理的样,这事闹得小区鸡飞狗跳。 据木兰轶事报道,仙桃的某个小区里的气氛格外紧张。小区里的考生们,一个个都埋头在书本里,恨不得把每一分每一秒都用来复习,就盼着能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 可偏偏有那么几位大妈,不知道咋想的,非得在小区的亭子里敲大鼓。那大鼓敲得咚咚咚地响,声音大得能传一公里远。 小区里本就安静,这大鼓声一响,把考生们搅得心烦意乱。 家长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先找到了物业,跟物业工作人员诉苦:你们看看,这大鼓声吵得孩子们根本没法复习,马上就要高考了,这可咋整? 物业工作人员一脸无奈,说:我们也去劝过好几次了,可大妈们根本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家长们不甘心,又跑到居 委 会去反映情况。 居 委 会的工作人员也去亭子里劝大妈们:大妈们,孩子们马上高考了,你们就先别敲大鼓了,等高考结束再敲,行不? 可大妈们却不以为然,有个大妈还大声说:我们敲大鼓又不犯法,凭啥不能敲?再说了,我们敲我们的,跟他们有啥关系? 家长们见劝说无果,又急又气。 实在没办法了,有家长提议:咱也别光劝了,他们敲大鼓,咱就买来铜锣,跟他们比划比划,看谁厉害! 于是,几位家长凑钱买来了铜锣,跑到亭子附近,开始敲起了铜锣。 大妈们一看家长们敲起了铜锣,顿时不乐意了。 有个大妈冲过来,指着家长的鼻子说:你们这是故意找茬是吧?我们敲大鼓碍着你们啥事了?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争吵中,有个大妈情绪激动,伸手推了家长一把,把家长推倒在地。 家长们这下可火了,随后便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大妈们一点也不害怕,还摆出一副我老我有理的样子说:我们就是敲敲大鼓,又没干啥坏事,凭啥警察来管我们? 这事闹得小区里鸡飞狗跳,考生们也没法安心复习了。家长们看着被大妈推倒的家长,又气又无奈,只能盼着民警能尽快把这事处理好,让孩子们能有个安静的复习环境。 这事到底该咋整,小区里的人都在议论纷纷,都希望大妈们能为孩子们想想,将心比心,谁家还没个孩子! 从大妈敲大鼓的行为来看,大妈们在小区内公共区域敲大鼓,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了考生们的正常复习环境。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大妈们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侵犯了考生及家长们安静学习、生活的权利。这种侵权行为虽不直接造成人身伤害,但干扰了他人正常权益,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再看家长们购买铜锣“反击”的行为,家长们本意是希望以同样方式制止大妈们的噪音行为,但这种“以噪制噪”的方式并非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 从法律角度讲,家长们同样制造了噪音,干扰了小区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存在一定过错。即便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考生权益,也不能采取违反法律法规的手段。 至于大妈动手推倒家长这一行为,这明显侵犯了家长的人身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对于一般的身体侵害行为,受害人也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大妈动手推人,造成家长身体伤害,即便伤害程度轻微,也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从物业和居 委 会的角度看,他们虽进行了劝说,但未能有效制止大妈们的行为。 物业对小区公共秩序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居 委 会也有协调居民矛盾、维护社区和谐的职责。 若因管理或协调不力,导致矛盾升级,虽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解决居民矛盾的能力。 综上所述,大妈们敲大鼓噪音扰民以及动手推人、家长“以噪制噪”等行为都存在法律问题。各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协商、调解或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若此事进入法律程序,大妈们因噪音扰民及动手侵权,很可能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家长“以噪制噪”的行为虽可理解,但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和居 委 会虽无直接法律责任,但需反思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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