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两兄弟为老祖宅基地闹翻了,哥哥在城里工作,退休了想回老家建房子,弟弟坚决不给,把哥哥砌起墙推倒了,弟弟说哥哥在城里工作,城里有了房子,户口也迁出去了,这块地虽然以前是共有的祖宅基地,但现在哥哥户口不在农村,所以也没有理由享有,哥哥找村委会,找了镇政府过来调解,村委会,镇政府调解也说弟弟说的有理?如果弟弟念在兄弟情份,让给哥哥建也行,但是弟弟不认兄弟感情,坚决不给哥哥建,弟弟这样的做法,大家认同吗?
有网友表示:
我们这里兄弟分家有句传统话;长子不离旧居。意思是说,旧居是属于长子的,次子等只能分到其他房产。但现在时代不同了,讲究人人平等,但哥哥总有一份吧,弟弟不应该阻止,这样太没有人情味了。
祖宅是父母留下的,弟兄两人都有继承权,但哥哥己不是本村成员,所以无建房资格,但不影响他继承房产,可修缮居住,不能翻建。
打仗亲兄弟,告状父子兵!砸断骨头还连着筋!何况是身外之物!兄弟俩座下来心平气和地找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吃亏争着点,占光让着点,事情也就解决了!何必让人看热闹!
对此,大家怎么看呐?
路过
一张图,换样编;无节操,没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