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男子的保时捷撞翻了摩托车后,直接将黄色车牌扯下,换上了蓝色车牌。这一番操作,把网友们惊呆了:事故发生后,不应该第一时间查看被撞伤的人吗?而且,保时捷怎么会有两个车牌号呢? 据四川观察5月2日报道,男子看了看前方弯道,觉得路宽和自己保时捷的车速,能够在此快速超越摩托车。 于是,他再次加大马力准备超车。结果对面突然驶来一辆白色轿车,打乱了男子的思绪。就在他想超车时,三辆车几乎并行。 此时,男子为避让白色轿车,既没有足够空间避让摩托车,也无法从缝隙穿过,只能直直撞上摩托车,将人车全部撞翻在地。 男子立即踩下刹车停下保时捷。本以为他会马上去查看摩托车司机伤情,谁知他绕过去看了一眼,就又绕回来扯掉自己车子的车牌号。 正当大家纳闷时,男子又从车内拿出一张车牌,直接贴到车后原本挂黄色车牌的位置。这时大家才明白,原来他在换车牌号。这不禁让人疑惑:他为什么要换? 后来有懂行的网友解释,轿车只要车长不超过6米,都应使用蓝色车牌。男子之前使用的黄色车牌不正确,甚至可能是假牌。 他或许想用黄牌飙车,即便被抓拍也难以追踪。但发生车祸后情况不同,如果民警发现他挂假牌,处罚会更重,所以他才急忙换成“正确”的车牌。 目前不清楚这段路的画面是来自监控,还是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但大家在网上看到了男子撞人后换车牌的全过程。由此也不难理解,他为何没第一时间关心伤者,反而忙着换车牌。 网友们看到这一幕气愤不已:摩托车都被撞飞,旁边护栏也被撞断,他却还想着掩盖违法行为,不关心摩托车司机。 这时,后方又驶来一辆摩托车,骑手看到自己的摩友遭遇车祸,赶紧停车报警。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询问情况。摩托车司机委屈地说:“他追尾,把我和车都撞飞了,现在我整个人晕沉沉的。” 而男子也委屈地辩解:“我本来想超车,谁知道前面突然来了一辆白色轿车,我躲避白车,最后没超成,才撞到摩托车。” 众人质问:“为什么要在弯道超车?就不能等过了弯道再超吗?”男子回应:“不是我非要超车,看到白车过来想刹车,但是刹不住啊!” 民警查看车轮痕迹后判断,男子车速过快,存在超速行驶行为,认定他是事故责任方。在这样的路况下超速行驶,男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当即带他回警局处理。 随后,为清晰还原现场经过,民警查看了该地段监控,发现男子撞车后换车牌的行为。这明显是想逃避法律制裁,好在相关画面被完整记录下来,等待男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1、男子弯道超车的法律分析 男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车速、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弯道属于视线盲区,超车本身风险极高,极易引发事故。 男子在弯道违规超车导致车祸,很可能需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2、男子更换车牌行为的法律分析 男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他撞人后私自更换车牌,属于故意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法律,这种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男子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分析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符合以下情形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若经调查认定,男子在该路段严重超速,达到“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标准,其行为将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旦定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四川观察2025年5月2日。
宁波,男子的保时捷撞翻了摩托车后,直接将黄色车牌扯下,换上了蓝色车牌。这一番操作
代码诗人
2025-05-05 14:23:12
0
阅读: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