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和女友订婚后,同居一年,女友现在不愿意和他结婚,男子要求女子把28万彩礼和三金退还,女友退还了28万的彩礼,说三金弄丢了,让他原来购买的三金价钱还他,男子却要求女友按现在金价还钱,女友不同意,男子来咨询小律:是不是该按现在的金价还钱?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看法律认啥账。
你去年花6万买的三金,现在金价涨了,但人家弄丢的是你当初实实在在掏出去的钱。
就像你借朋友一万块现金,过两年物价涨了,难道还钱时还要算上通货膨胀?
法律上赔偿讲究的是填平实际损失,金价波动属于投资风险,总不能让人家姑娘当黄金期货炒吧?
真要较真起来,感情散了还掰扯金价差,这账算得比银行柜台还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