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花32万买特斯拉,四年平稳驾驶无事故。不料4S店突然来电称车需返厂维修,检测后竟告知电池阀门脱落,更换电池要15万。面对这笔“天价”维修费,4S店与保险公司相互推诿,女子陷入维权困境。 2021年,杭州的于女士和丈夫咬咬牙,花32万买下一辆特斯拉。这四年,车子就跟着她在市区接送孩子、买菜通勤。连减速带都慢悠悠地过,从来没出过任何故障。夫妻俩常说这车买得值,直到一通4S店的电话,彻底打破了这份平静。 “于女士,我们后台检测到您的车有问题,需要返厂维修。”接到电话时,于女士正在厨房做饭,围裙上还沾着面粉。她握着手机愣了半天:“开了四年都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有问题了?该不会是想骗我去修车吧?” 晚上吃饭时,她和丈夫说起这事。丈夫把筷子一放:“肯定有鬼!咱车连剐蹭都没有,能有啥大毛病?别是4S店想坑钱,让咱们当冤大头!” 车子送修后,夫妻俩每天都提心吊胆。三天后,4S店的回复让他们差点跳起来——电池阀门脱落,需要更换整个电池组,报价15万! 于女士当场在电话里喊起来:“我平时就走平路,连个坑都没压过,怎么会突然要换电池?这分明是车本身质量有问题!”丈夫更是气得拍桌子:“四年就出这种大毛病,不是质量问题是什么?他们就是想甩锅,让咱们自己掏冤枉钱!” 4S店这边,压根不觉得自己该担责。在他们看来,车子开了四年,零件老化、使用损耗都是正常的。“我们只是负责检测,又不是生产厂家。都开这么久了,谁知道车主平时怎么用的?总不能什么问题都让我们背锅吧?”抱着这样的想法,4S店直接把皮球踢给了保险公司,想着能少一事是一事。 保险公司更干脆,直接一句“没报警不赔”堵死了路。在他们眼里,于女士既没有事故现场,又没有报警记录,谁知道电池问题是不是使用不当造成的?“要是随便给她赔了,以后人人都来这么操作,公司不得亏死?我们得按流程办事,没证据就是不能赔!”保险公司态度强硬,任凭于女士怎么解释都没用。 于女士和丈夫这段时间跑断了腿,在4S店和保险公司之间来回奔波。“车又没撞,让我报警报什么?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于女士委屈得直掉眼泪。丈夫也气得不行:“明明是车的质量问题,凭什么让我们自己掏钱?”他们坚持要求4S店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可两方都像踢足球一样,把责任踢来踢去。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于女士站在自家楼下,看着停在车位上的特斯拉,满心都是无奈:“好好的车,怎么就成了个烫手山芋?这15万,难道真要我们自己咽下这口气?”这场维权战,不知道还要僵持到什么时候。 一、过了质保期,车辆因质量问题需更换电池,车主能要求赔偿吗?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指出,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0,000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0,000公里 。通常质保期过了,4S店和厂家不再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 但依据《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算过了质保期,生产者仍要担责。 在于女士案例中,要是她能通过专业检测证明电池问题是产品缺陷,比如电池阀门脱落是因设计不合理、制造工艺有瑕疵,而非正常使用损耗,就可依据上述法律要求厂家或经销商担责。此前有汽车因发动机设计缺陷,质保期后故障,车主诉讼获赔,于女士也有维权依据。 二、4S店仅以过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合理吗?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4S店以过保为由拒绝担责,让于女士找保险公司,不合理。即便过保,若能证明是质量缺陷,4S店作为销售者有先行处理的义务。于女士车子正常使用无明显外力或不当操作,却出现电池阀门脱落,怀疑质量问题合理,4S店不能简单推诿,应协助解决,之后再向责任方追偿。 三、保险公司以未报警为由拒赔,符合规定吗? 依据《保险法》,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公司以未报警拒赔,若保险条款未清晰注明非碰撞故障不报警拒赔,就缺乏充分法律支撑。于女士没报警是因车辆非碰撞故障,按常理无需报警。她可依据保险法,提供车辆正常使用、故障突发等相关证明,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 这件事,大家如何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2025年5月31日
浙江杭州,于女士4年前花32万买了辆特斯拉,4年来一直平稳驾驶,接送孩子、买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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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上说得条条是道,可现实呢?强者为王,强强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