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狙击:美国上诉法院叫停“特朗普关税”,全球贸易秩序迎转折点?】
本周早些时候,美国一法院裁定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对约90个国家进口商品征收的所谓“解放日”关税无效。
美国时间周三,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援引的紧急权力不足以凌驾于国会对对外贸易的监管权力之上。
然而次日,华盛顿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暂停了贸易法院的裁定,暂时恢复了该关税措施。这一系列司法进展使特朗普的贸易政策实施陷入不确定状态。
尽管裁决已被暂停,但原裁决仍对与18个以上国家正在进行的贸易谈判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国家当前正试图争取关税豁免,面临是否继续谈判或等待司法程序结束的抉择。
特朗普政府仍可通过其他法律机制施加关税,但这些机制通常设有金额上限,且程序复杂,可能耗时数月甚至数年。这限制了特朗普惯用的谈判策略,即通过先提出强硬威胁,在获取让步后撤回措施。
紧急权力适用范围受限本案由若干依赖进口的美国企业及部分州政府提起,挑战特朗普对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适用。
原告认为,特朗普政府声称的国家紧急状态(贸易逆差和芬太尼危机)并不构成真正的紧急情况,且征收关税的做法与解决相关问题无直接关联。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总统实施关税已超越其授权范围。
法院裁定,所依据的行政命令“因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而无效”。
该法案赋予总统在面临“异常且非凡的威胁”时采取经济措施的权力,主要用于打击恐怖组织、冻结敌对国家资产等场景,并未提及可用于征收关税。
据此,法院裁定所有报复性关税——包括对多数国家征收的10%关税、特朗普曾建议对欧盟征收的50%关税,以及部分对中国商品的征税——均属非法。
该裁决基于两起独立诉讼案件:一起由一批小型企业提出,他们主张关税对其业务造成实质性损害;另一起由12个州提起,称关税将削弱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
部分关税措施仍保留本裁决不适用于基于《贸易法》第201节设立的保障性关税。这类关税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以不公平价格进入市场的外国商品影响,适用于如太阳能电池板与洗衣机等产品。
此外,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以国家安全为由设立的关税亦不受影响,包括对钢铁、铝、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关税。特朗普政府将上述问题界定为国家安全事务,因此相关关税继续有效。
相关贸易调查仍在进行目前,针对铜及制药行业的贸易调查仍在持续。这些调查属传统贸易程序,未来或将导致对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国家实施新的关税。
上诉程序启动在关税被暂时恢复后,下一步将进入上诉阶段。该过程可能持续一段时间。原告需在6月5日前提交回应,特朗普政府则须在6月9日前答复。
与此同时,至少另有五起涉及关税的法律挑战正在联邦法院审理中。若上诉法院作出任何一方不满的裁定,案件有可能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此外,白宫理论上可指示海关执法人员无视法院裁决,继续征收关税。特朗普政府过去在处理移民政策时已有无视法院裁决的先例。
此轮关税争议中,特朗普政府表明不愿妥协。除上诉外,官员已对“未经选举的法官”及“司法越权”表达不满,可能进一步质疑法院在贸易政策中的角色。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不确定性将继续主导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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