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家教,这才是家庭,这才是亲情!”河南郑州,一九旬老人立遗嘱想把房产平均分

阿龙说社会 2025-05-18 10:15:22

“这才是家教,这才是家庭,这才是亲情!”河南郑州,一九旬老人立遗嘱想把房产平均分给三个儿女,岂料,却遭到了二儿子的反对!二儿子坚持要把自己的一份留给患病的妹妹!老人无奈之下找到记者求助,但二儿子还是坚持不要!网友:这样的家庭真的少见!

2024年深秋,郑州纬五路的老小区里,91岁的朱广林老人戴着老花镜,对着民法典遗嘱章节反复摩挲,书桌上摊开的房产证上,“郑州国棉三厂家属院”的地址已泛黄,这处86平米的房子,承载着他对三个子女的全部牵挂。

朱大爷1958年支援郑州纺织工业,住了一辈子的公房在2000年房改时买下,房产证上始终只有他一人名字。

老伴走后,他最放心不下的是52岁的小女儿朱爱琴——高三那年突发精神分裂症,至今靠药物维持,未成家也无工作。

“老大在洛阳,老二在郑州,老三跟着我住。”老人掰着布满老年斑的手指,向社区调解员解释立遗嘱的初衷,“我走后,房子卖了分三份,每人50万,爱琴的由哥哥们代管。”但二儿子朱建军的态度让他意外:“爹,我的那份给妹妹,她这辈子离不开人照顾。”

这场始于2023年冬至的家庭会议,在客厅暖气片的嗡鸣中陷入僵局。

朱建军是郑州公交公司的退休司机,每月4500元退休金足够生活,他反复强调:“小时候妹妹替我挨过打,现在我替她扛点事,天经地义。”而老大朱建国从洛阳赶来,也支持弟弟:“我们兄弟俩有手有脚,爱琴连存折密码都记不住。”

2024年3月,朱大爷带着遗嘱草稿找到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镜头对准老人颤抖的手,遗嘱第三条写着“次子建军自愿放弃继承权”,但旁边标注着“父亲代签”。“他死活不签字,说怕伤了兄妹情。”老人对着镜头叹气。

记者拨通朱建军的电话时,他正在棉纺厂老同事家下棋。

“我不是高尚,是报恩。”电话那头传来棋子落盘的脆响,“1968年发大水,妹妹把最后一块馍塞给我,自己饿晕在灶台边。

现在她连馍都不会蒸,我不管谁管?”这番话让在场者动容,连见惯民生新闻的记者也红了眼眶。

在社区调解室,朱建军首次透露内心顾虑:“怕爹走后,哥哥们的子女争财产,提前把我的份额给爱琴,断了念想。”

他掏出泛黄的全家福,1972年的照片里,12岁的他背着5岁的妹妹站在纺织厂门口,妹妹的手紧紧攥着他的衣角。

对比2023年南京王姓家庭的遗产纠纷,朱家人的选择更显珍贵。

南京案例中,三兄妹为父母留下的学区房对簿公堂,甚至伪造遗嘱,最终反目成仇。

而在朱广林老人的故事里,两个儿子主动让渡利益,根源在于持续半个世纪的情感联结——这种超越法律义务的亲情,在《民法典》实施后的遗产纠纷中尤为罕见。

历史长河中,“让产异居”的典故层出不穷。东汉赵孝主动将财产让给兄弟,被写入《后汉书》;明代《郑氏规范》规定“诸妇主馈,十日一轮”,强调家族共担。

朱建军的选择,恰似这些传统美德的当代回响,区别在于,他放弃的不是薄田陋屋,而是真金白银的房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权放弃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朱建军未签字的遗嘱存在效力瑕疵,社区法律顾问建议:“可办理继承权放弃公证,明确将份额赠与妹妹。”这既符合“自愿原则”,又能避免未来纠纷。

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朱大爷的遗嘱已为女儿预留份额,符合法律要求,但二儿子的“让产”行为,本质是民事主体对个人权利的自由处分,与法律倡导的“互谅互让”家庭美德高度契合。

2024年5月,在社区公证处,朱建军郑重签署《继承权放弃声明书》。

老人执意要在遗嘱里加一句:“建军若改变主意,可随时收回份额。”

儿子却笑了:“爹,您教我‘吃亏是福’时,我才8岁,现在还记得您用柳条抽我手心,就因为我抢了妹妹的糖。”

最终遗嘱明确:房产出售后,朱爱琴获得50%份额,剩余50%由老大、老二平分。

朱建军私下与哥哥约定,将自己的25%以“妹妹康复基金”名义存入专用账户,由社区监督使用。

这个充满智慧的安排,既尊重了老人的公平心愿,又实现了兄弟的护妹初心。

2024年中秋,朱家人在老房子里吃团圆饭,朱爱琴穿着哥哥新买的红毛衣,对着电视里的戏曲节目拍手。

朱建军悄悄把妹妹的碗筷换成防滑款,这个细节让老人湿润了眼眶——他终于明白,真正的家庭和睦,从来不是法律条文的机械平衡,而是藏在日常琐碎里的体谅与担当。

法律能划定财产的边界,却丈量不出亲情的重量,当朱建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存入档案袋时,泛黄的全家福旁多了张字条:“兄妹一场,便是最大的遗产。”

当我们讨论继承权时,不应只盯着房产证上的名字,更要看见背后的情感账本。

朱家人用行动证明,好的家风,是比遗产更珍贵的财富;而真正的公平,从来都带着体温。

当法槌敲响时,愿每个家庭都能想起朱建军的那句话:“钱算什么,妹妹的笑,才是咱老朱家的传家宝。”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1 阅读:21985

评论列表

心在风中

心在风中

120
2025-05-18 14:20

在薄凉的社会这一幕显得弥足珍贵!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甜蜜的味道

甜蜜的味道

34
2025-05-18 15:34

编接着编,妹妹52岁,68年是怎么把最后一个馍给你的,前世的👻嘛

踏雪寻梅 回复 05-19 06:57
你说的✓2024年妹妹52岁,应该出生于1972年。

simi魏 回复 05-19 06:34
68年妹妹3岁,现在60岁而非52岁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25
2025-05-18 18:25

这样的哥才有哥的样子,多亏是郑州。洛阳的哥嫂绝对做不到,洛阳的哥恨不得把扫地的扫把都抢回自己的小家!

陽駟爺

陽駟爺

23
2025-05-18 18:41

这样的人,现在弥足珍贵了!愿他万事吉祥。

有觉无眠

有觉无眠

20
2025-05-18 18:14

不管文章的逻辑性,这件事,确实让人感动。

小志

小志

14
2025-05-18 20:08

老爷爷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一家人和和睦睦,点个赞

用户59xxx06

用户59xxx06

12
2025-05-18 15:15

无奈?找记者?

快乐的狼

快乐的狼

9
2025-05-18 20:08

仁义礼智信,广泛存在于民间

梓玲

梓玲

8
2025-05-18 18:33

其实卖了把钱留给妹妹不是更好吗?她不会签名房子也帮不了她,有了钱可以去养老院用到她身上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8
2025-05-18 21:32

这样的结果是家风传承的结果。[666][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01

用户10xxx01

8
2025-05-18 22:37

希望良好的家风代代相传。[作揖][作揖][作揖]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6
2025-05-18 18:30

镜头对准老人颤抖的手,遗嘱第三条写着“次子建军自愿放弃继承权”,但旁边标注着“父亲代签”。“他死活不签字,说怕伤了兄妹情。”老人对着镜头叹气。???

仕人

仕人

6
2025-05-18 18:04

三女2024年时52岁,也就是1972年生人。它么的,文中的68年的馒头事件和72年5岁照片是什么鬼?郑州86平方的老破小步梯房。现在还能卖150万?????真它么Ai人工智障作文

用户10xxx33

用户10xxx33

5
2025-05-18 19:42

但愿人长久!

灵山王

灵山王

5
2025-05-18 17:57

如果是实事,这才是应有的亲情和关爱,这才是人间的温暖!

稻草人

稻草人

4
2025-05-19 00:47

确实…就象那句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当然为富不仁的也大把,但大多数人在物质条件不缺的情况下会考虑面子和感情)

辉煌

辉煌

4
2025-05-18 22:02

小编,找间脑科医院看看吧,看看还有没有医的价值。

爱江山也爱美人

爱江山也爱美人

3
2025-05-19 06:47

现实中也有一部分人虽家境殷实,但还是狭隘贪心,所以一家人变成仇人

坚少

坚少

3
2025-05-18 20:35

亲情最重要

平平淡淡

平平淡淡

3
2025-05-18 19:23

前文说家产平分三份,后面说为女儿留了百分之五十,这个帐怎么算?

用户17xxx32

用户17xxx32

3
2025-05-18 19:37

盛世烟花下,有多少人还能领悟到"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的哲理!

用户95xxx62

用户95xxx62

3
2025-05-18 21:12

这兄妹情太让人感动了!

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

2
2025-05-18 21:32

六八年女儿还没出生呢!

zero

zero

2
2025-05-18 22:49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现实中生活往往过得更好,但是家庭温暖、人间正义远不如这一家,这两个哥哥都相当不错[点赞][点赞][点赞]

踏雪寻梅

踏雪寻梅

2
2025-05-19 06:59

血浓于水,手足情深,温暖的一家人!

念你手以酸

念你手以酸

2
2025-05-19 06:57

不要给我,去尼玛的,这点破事找记者?

用户10xxx49

用户10xxx49

2
2025-05-18 22:57

为河南人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驻倭华军

驻倭华军

2
2025-05-18 22:10

反正乱编呗

用户87xxx46

用户87xxx46

1
2025-05-18 23:01

我不信,我不信。

猜你喜欢

阿龙说社会

阿龙说社会

追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