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单位接到了捐款的通知,在编的人员要捐50元,不在编的要捐30元,通知

代码诗人 2025-05-07 20:17:06

河南郑州,一单位接到了捐款的通知,在编的人员要捐50元,不在编的要捐30元,通知一出,大家怨声连连,大家怨的不是要捐多少,而是强制要捐多少,他们觉得捐款就应该是自愿的,强制要捐多少,这就让人心里不舒服了,对此有关工作人员回复,这是自愿捐款的,不存在强制。 5月7日,据维度新闻的报道,这个单位的员工看到捐款通知之后,心里就很不舒服,于是他就直接截图发了出来。 说起这个捐款活动,大家其实没什么多大的意见,他们所在的单位待遇很不错,捐款也是公益活动,大家多少也会愿意捐一些。 但是这个通知一出来,对于捐款的数额,却让大家纷纷议论。 大家在意的是,在编的和不在编的捐款数目,在编的要捐50元,不在编的要捐30元。 在编的会有这样的想法,虽然他们的工资收入不错,福利也不错,但是谁没有压力,谁不需要养家,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必要的地方。 50元对他们来说,其实也不算很多,但这是自愿捐款,就应该由他们按照自己的心意,想捐多少就捐多少,不能以收入,来衡量一个人捐款的真实意思。 不在编的员工,则有这样的想法,他们的工资收入本来就不如在编的高,在编的捐100,200的都没问题。 但是他们就不一样了,同样都是要挣钱养家,同样是上有老,下有小,同样是要面对生活的压力,有的人可能下班之后还需要做点副业,才能让生活过得更好一些。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生活都不是特别如意,就被强制捐掉30元,这让他们心里真的很不舒服。 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捐款应该是自愿的,不管是在编的还是不在编的,大家都说,捐款虽然是公益活动,但也应该是尊重他人,由他人愿意捐多少就捐多少。 如此强制捐款,如果有些人家庭困难,还要遭遇这样的事情,那真是雪上加霜。 不过有些人是比较有爱心的,家庭还有别的收入,家境比较好,他们可能愿意多捐一些,但是由于规定好捐多少,他们也不敢出风头,所以这件事情真的是让大家议论纷纷,人人都有想法,个个都反对,不可如此强制捐款。 看到这个单位的这种情况,大家更是热议纷纷,不少人对在编捐的那50元,很有想法,说只要是在编的人,捐50元根本不在话下,在编的捐个100,200都是小问题。 有的人说了他们公司也是年年捐款,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普通员工的捐款,不可以超过领导的捐款,就算再有爱心也不可以。 有更多的人质疑的是,这样的形式是否有很大的意义,如果是强制捐款,直接扣工资就可以了,何必搞一个形式呢。 确实如此,捐款,顾名思义,无非就是衡量一个人的爱心与善心,更多的是看每个人的家庭实力。 它的意义应当在于,有爱心的人,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如果有人不赞同这种活动,或者对这种活动有意见,可以量力而为,或者遵循内心的意愿捐或者不捐。 捐款活动本就应该这样,根据个人的情况,根据个人的想法想捐多少就捐多少。 因为捐款活动也属于民事行为,应当遵循捐款人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规定捐款的数额,有很多人是不愿意捐那个数字的,那这就是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思,这样的民事活动应当视为无效。 除此之外,捐款活动属于道义上赠与行为,是不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就是这种捐款活动,是不可以撤销,所以很多人对捐款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是强制捐款,他们的意见更大。 但是对于这件事情,管理此事的人表示,他们是自愿捐款的,不存在强制的说法。 那么你对于这个捐款活动有何看法呢?(来源:维度新闻-2025年5月7日)

0 阅读:171

猜你喜欢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