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看到前一位顾客的卡还在取款机内,于是就直接输入“666666”,第二次又输入“123123”,最后成功将密码解开,取走28000元。半个月后,顾客才发现卡的余额不对,于是报了警,男子也因此被刑拘。 大象新闻5月7日报道,小吴急需用现金,于是匆匆忙忙赶到银行的取款机,迅速取出钱后就离开了。 陆某看到上一位顾客离开,马上进去准备取钱,结果看到小吴的卡还插在插口处未取出。他本该出来叫住小吴,却没有这么做,而是紧张地开始输入密码。 他按照自己的习惯,先输入六个6,系统显示失败;后来又输入123123,结果密码解开了。看到小吴的卡里有几万元钱,于是直接取出了28000元。 陆某不敢相信,自己只是随意尝试,结果就破解了对方的密码,心想这也太简单了,于是拿着钱赶紧离开。 小吴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本以为回家就会发现异常,结果过了半个月,在查看短信时才发现银行卡余额不对,少了几万元,便赶紧报了警。 因为当天确实有急事,手机收到短信他也没来得及看,过了许久想查一下余额,才察觉不对劲。 张勇接到报案后,直接调取了银行卡的取钱信息,发现小吴上一次取钱时,实际产生了四笔交易记录。 小吴肯定地表示自己只取过一笔钱,后面取走28000元的不是他,而且他现在也找不到卡了,怀疑是当天后面的人用他的银行卡取走了钱。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配合调取监控,发现半个月前小吴取完钱离开后,后面的顾客正是陆某,其取钱的时间、画面都能对应上。 最后,张勇很快找到陆某,问他知不知道为什么找他。陆某并不诧异,说肯定是为了那件事。 其实他也知道,别人钱少了肯定会报警,到时候一查就能找到他,但还是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取走别人的钱后,他花掉了7000元,家里还剩21000元。 张勇很疑惑,问陆某为什么能知道小吴的密码?陆某表示,自己就是瞎试的,第一次输入6个6,第二次输入123123,结果就成功了。 张勇又问他在取钱的时候,小吴在哪里? 陆某淡定地说小吴就在外面,当时自己非常紧张,生怕对方突然进来取卡。 不过,陆某交代,他是到三家银行,分三次取走这些钱的。尽管他自以为做得隐蔽,最终还是被警方顺利找到。 有人觉得陆某太糊涂了,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钱财,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陆某取走了别人28000元,花掉7000元,最终被刑事拘留。这样的结果并非他所愿,可既然做了,就只能自己承担后果,这或许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1、陆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诈骗手段。在本案中,陆某的行为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这一情形。 根据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陆某捡到他人信用卡后,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该卡取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 2、陆某的行为为什么不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等行为。 在本案中,陆某并非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直接获取卡内财物。虽然他在取款时可能不想被人发现,但这与盗窃罪中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本质不同。 3、陆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陆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28000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退赃退赔等情节。 如果陆某有积极退赃、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等从轻情节,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如果存在拒不认罪、挥霍赃款等从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大象新闻5月7日报道。
我老公得脑梗两年半了,自从他生病后,我们就不再跟亲戚朋友联系了,我们搬到了一个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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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
柜员机都有监控,还敢作案。
遇…… 回复 6666 05-07 22:29
去一个没设像头的取款机,
6666 回复 05-07 20:18
当时不取,后期带着口罩去别的地方不好找
华丽的逆转
是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