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又来搅和了。许昌法院判处裤头姐向胖东来赔偿40万,并规定发布的道歉信需经审核且30日内不得删除。对这一判决,双方均表示暂不上诉,大量网友也是拍手称快,没想到他这个时候竟然跳出来,建议裤头姐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5月30日上午,针对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宣判一事,宋清辉在社交平台发文: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在哪不上诉,说明庭前是不是已经说好了?建议博主上诉至做高人民法院,法律决不能被舆论绑架。有网友给他留言:没有在你的预测之内,失落了?做点好事吧,小心遭报应。
对此,犀利哥也想说几句:既然是经济学家,就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不懂装懂给经济学家丢人!首先,关于庭前是不是已经说好的质疑,法律明确规定有“诉前调解”的条文,即便是庭前说好了也符合法律规定。此外,马锡五审判模式多年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调解可伴随审判全过程。此外,如果裤头姐想上诉,二审也只能是上诉到许昌中院。如果想申请法律救济渠道,将来可以继续申诉到河南高院。这起普通民事案件,打到天边也不会到最高院。懂不懂?
用户17xxx31
这娘们让人看着就觉得恶心
用户14xxx85
裤头姐就是以丑不要脸为武器,诈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