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家人们!!! 山东一老人走路时与行人相撞,造成老人受伤被判定为10级伤残。 监控显示,老人是主要过错方,但法院仍判无辜路人要赔偿。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说走路也要安全距离吧。 先不说老人走路的时候突然转身与行人相撞,明显是主要过错方,这种情况下,路人属于无辜,被迫与老人相撞,这种情况下,当然应该算是碰瓷了。 不过即便如此,这种情况下,老人也应该赔偿路人一点点医药费吧。毕竟路人也受伤了。 可判决书竟然让无辜路人赔偿受伤的老人七万,这对无辜路人来说,真不是个小数目啊。很多网友说,走路也要安全距离吧,不是说骑车与行车要保持安全距离吗?怎么到走路的时候就没有了呢?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么说,还是无辜路人让路让得太好了吧,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赔七万。
青岛行人相撞案有新的情况了,央视新闻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不仅公布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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