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何在?辽宁沈阳,男子在酒店住宿时,半夜时分,一名女子突然持卡闯入了房间差点将男子看光。据酒店一方表示,两人因是同名同姓,才给错了卡。事后,男子称酒店方没有任何道歉,给出的补偿5000元积分也不能令人满意。
据悉,6月1日晚,肖先生因出差来到当地某家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半夜时分,正当其熟睡时,突然房门从外面打开了,走进来的是一名陌生女子。
肖先生见状,感到非常意外,由于其当时身上衣物穿的很少,又被进来的女子看见,让其十分尴尬。
肖先生立马给酒店前台打去了电话,询问是怎么一回事。
酒店一方经查证后解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原因在于肖先生和另外一名肖姓女子的名字一样,这才引起了误会给错了卡。
事后,酒店为补偿肖先生,遂在其退房的时候提出了5000积分的补偿方案。
对此,肖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事后酒店不仅没有一句道歉,给的5000积分连一晚一半的住宿费都达不到,实在是没有诚意。
不得不说,肖先生遇到这样的事情,任谁撞见了都窝火。
自己本来在床上睡的好好的,突然间又个陌生女子打开房门,这要是心脏但凡不好的,还别提会出什么事呢?
这还不算完,在私密空间内,肖先生没有任何防备地穿着简单的内衣裤,就这样,她还差点被陌生女子看光了。
总之,整个体验下来,酒店没有一点安全感可言。
如果这事要换个性别,别提还会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无论如何,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因为酒店一方的疏忽,酒店难辞其咎。
肖先生入住酒店,与酒店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
酒店有义务为肖先生提供安全、私密的住宿环境。
但酒店方却因工作失误给错房卡,导致陌生女子进入其房间,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给错房卡的行为,显示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肖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面临风险,故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酒店一方事后却连句诚恳道歉都没有,想甩5000积分就想了事,难怪肖先生觉得没诚意。
说白了,服务行业出了差错,诚恳认错、积极担责才是正理。
光靠积分“打发”客人,只会让人觉得店大欺客——毕竟花钱买的是服务,不是糟心和敷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