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打过人之后,对方都是要求和解,这样是不是显得我们处理问题的能力很高!
江苏镇江的王先生端午节假期携妻子、女儿到安徽泾县旅游,因为停车问题,与饭店老板发生了口角,老板要求既然车停到了自己饭店门口,就应该到自己饭店吃饭,按时王先生认为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并不是饭店所有,所以坚持停在那里。
没想到,饭店老板喊来了自己饭店的其他员工,对王先生进行围殴,哪怕是一旁的孩子在苦苦哀求,他们依然没有停手,王先生开开心心的来旅游,没想到挨了一顿打,而且仅仅是因为停车的问题。
事后,当地文旅局回应,双方当天已经和解,是否会做出处罚,目前还在进一步确认。好家伙,打架、围殴,最后竟然选择和解,这顿打岂不是白挨了!
对于文旅来说,肯定要对这家商户严肃处理,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形象,仅仅是因为停车的问题,就能把外地游客给打了,以后谁还敢去;对于派出所来说,打了架都可以和解,什么事情都可以和解,难道成了一个调解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