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父母出资1500万买豪宅登记准女婿名下,离婚时对方竟称这是女儿配不上自己的“彩礼”该还吗?刘女士是浙江富商独女,父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985在读研究生陈先生。
两人恋爱两个月后同居,刘女士怀孕,父母为表支持出资购房。因刘女士无上海购房资格,房产登记在陈先生名下,1500万房款和100万装修费均由刘家直接转账给陈先生。
婚后半年陈先生出轨,面对离婚诉讼竟声称岳父母自知女儿高攀,才用豪宅当“彩礼”补偿自己。法庭上,刘女士出具关键证据——陈先生亲笔写的纸条,白纸黑字写明房产实际归刘女士所有,仅借用其名字登记。
这份符合民法典夫妻财产约定的书面证据,让原本嚣张的陈先生哑口无言。这场始于金钱与欺骗的婚姻纠纷,最终暴露了人性贪婪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