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湖北枣阳,一男子活到30岁,仍然不学无术,好逸恶劳,刚被放出来第二天就跑去果园偷梨,结果刚偷了40斤梨就被园主发现。而后,为了逃跑,男子拿棍将园主打伤,最终从“偷果贼”变成“抢劫犯”,获刑1年2个月,如何评价此案?(来源:极目新闻)
男子张某是当地出了名的“懒汉”,虽然已年过30,但依然一事无成,又不肯靠着劳动致富,整天就想着如何打法律擦边球赚快钱。
张某曾因偷摘附近果园的桃子、梨子,被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多次处罚。
事发的前一天,张某在偷桃被拘留后,刚从看守所出来。
在回家途中,张某看到路旁的梨园后,遂又打起了坏心思。
他于第二天正午时分,偷偷钻进由王老汉承包的梨园中,疯狂往编织袋里塞梨子。
正当其准备离开时,看园员李某发现张某的身影便上前呵声制止。
张某遂赶紧来到三轮车旁,打算骑着车子逃离现场。
然而,就在此时,李某跑到车前将其钥匙拔掉阻止。
张某见状将李某推倒逃离现场。
而后,李某将此事告知王老汉,两人随即开车将张某逼停。
张某又从路边找来一根长2米的木棍对着李某和王老汉比划,让他们让路。
王老汉拒绝,张某持棍将其打伤后逃离。
最终,张某在逃跑路上还是被当地村民抓住。
经查证,张某当天偷的梨子总共有40余斤,价值不过百余元。
但他为了这点小利,不惜持械暴力抗拒抓捕,导致王老汉受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最终,张某因抢劫罪未遂被当地检方提起了公诉。
不得不说,张某的这一番操作让人唏嘘不已!
年纪不小了却不想着踏实干活,偏盯着别人的果园,被拘留过还不长记性,刚放出来就又偷。
说白了,他就是想不劳而获,觉得偷点小钱“没啥大事,但这次他偏偏是摊上了大事。
虽然看上去张某所盗得的梨,总价值不过百元。
在一般情况下,他的这种行为尚且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顶多被予以治安处罚,也就是关几天件事。
但这次与以往不同,张某在逃跑过程中存在反抗动手行为,还将王老汉打伤,那么其如此行为的性质就从盗窃转化为抢劫罪。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在盗窃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构成转化性抢劫,依照抢劫罪论处。
抢劫罪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事后,张某的家属向王老汉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可对张某予以从宽。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总的来说,张某简直把“贪心不足+不懂法”演到了极致,为了百来块的梨子,把自己从“偷鸡摸狗”折腾成了“持凶器抢劫”,最后栽进抢劫罪的坑里,活该,但也让人觉得可悲。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张某作为一名有手有脚且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来赚钱呢?净想着动歪心思或靠捞偏门,最终也只能害人害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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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墙壁,留着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