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请假陪女儿高考被开除!女子:领导口头批准!公司不认:未按照公司流程请假,累计

戒梦羽 2025-06-05 12:35:59

女子请假陪女儿高考被开除!女子:领导口头批准!公司不认:未按照公司流程请假,累计旷工三天!法院:辞退合法,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已按公司规定请事假!网友:我孩子过几天就高考了,吓得我都不敢请假了! (来源:半岛晨报) 姜女士在北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担任文字编辑岗位。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 2020年7月5日,对姜女士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她的女儿即将迎来人生中极为重要的高考,作为母亲,她满心牵挂着女儿,一心想陪在女儿身边,给她加油打气。 于是,姜女士怀着忐忑又诚恳的心情,通过手机消息向公司副总田总申请请事假三天。 在消息里,她详细说明了请假的缘由,着重提到需要在7月7日至7月10日高考期间接送女儿。 然而,田总并未在手机上给予任何回复,这让姜女士心里七上八下,充满了不安。 到了7月6日,姜女士实在放心不下,亲自找到田总和人事当面沟通请假的事情。 田总和人事听后均口头表示批准了她的请假申请。姜女士见领导都已经同意,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就没有特意去留存书面的请假证据。 但谁能料到,事后公司却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姜女士的劳动合同。 公司方面认为,姜女士明明知晓公司有着明确的请假规定,却没有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请假。在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这三天时间里,她的缺勤行为构成了旷工,且累计天数达到三天,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基于此,公司坚称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合法的,无需向姜女士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姜女士得知这个结果后,感到既气愤又委屈。她觉得自己已经向领导请过假,并且得到了口头批准,怎么能算旷工呢? 越想越气的她,毅然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54000元。然而,仲裁委经过审理后,并没有支持她的诉求。 姜女士并没有就此放弃,她依旧坚信自己是有理的,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经过对相关证据的审查,认定姜女士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公司规定请了事假。最终,法院判定公司辞退姜女士的行为合法。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即便领导口头同意了请假申请,姜女士也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流程撰写请假条并留下书面证据。毕竟,仅靠姜女士单方面的说法,很难确切地证明领导是否真的同意了请假。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家里确实有孩子高考请三天假很正常!如果请假信息不通畅,那请假第一天人事在干嘛?第二天人事在干嘛?不该主动询问自己的员工出什么事了嘛?是否存在变相解聘呢! 也有网友说,高考用得着请假去陪吗?有必要那么骄情吗?我两个儿子从读书到大学,我夫妻一次家长会也没去过,照样考上985和211。 还有网友说,那些说没必要陪孩子考试的,要么自己还是个没结婚的,要么是个与孩子亲子关系一般的! 不管怎么说,这个领导够阴的,他故意不回复消息,可以说没看到也可以说不同意,另外也代表他不好直接拒绝故意,留这么一个大空子,模糊处理。 这个就是圆的方的,怎么说都是他说的算,如果员工三天没来上班,部门分管领导或者人事应该打电话或者发信息询问相关情况,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或者有什么原因,而这些单位都没有做,说明这个单位也是够阴暗的…… 只能说姜女士吃了大亏,这事情提醒我们:公司请假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条或书面文约,且注明请假事宜,这样才能在遇到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真的没办法书面请假,那就保留领导同意请假的聊天记录,这样最终结果都是公司违法。 而对于公司来说,在强调制度执行的同时,也应该多一些人性化的考量。 姜女士因为女儿高考这样特殊且合理的原因请假,公司在处理时或许可以更加灵活,比如在姜女士未及时提交书面请假条的情况下,主动提醒她完善手续,而不是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既能维护公司制度的严肃性,又能体现出对员工的关怀,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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