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出轨怀孕,和情夫同居生下孩子。生产当天危险,情夫冒充丈夫签字。女子死了,丈夫起诉医院和情夫。法院:医院65%责任,赔89万,情夫不赔。
冒充签字竟然没任何责任? 笑话!冒充丈夫签字有很多的讲究。为什么是冒充丈夫?他签的是自己的名字,还是原来丈夫的名字。他是否和医院医生强调自己是该女子的丈夫。如果强调了,那么涉及重婚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谁签字谁负责,这是规矩,你不签字合同就没用,既然你签字了就要负责,否则就不需要签字了,医院没什么责任,除非是医疗事故,否则凭啥担责,再说了医院也没有调查人家的权利,怎么鉴别是不是她老公或者情人呢,总之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签字了他就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