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在洛阳监狱内,盗窃犯田玉修即将被押赴刑场处决,突然交代:“1年前,我在巩义市回郭镇拦路抢劫、qiang jian了1个女青年。”消息传回巩义市,却得到回复:“此案(抢劫案)已经结案,凶手魏某已经伏诛了。” 1984年6月,经过洛阳法院审判,判处:“盗窃犯田玉修死刑,立即执行。”谁料行刑当天,田玉修为了苟活,竟然交代:“1983年1月25日,我流窜到巩义市回郭镇附近,傍晚时分拦路劫住了1个下班回家的女青年,抢了她的手表以及财物,然后将她给qiang jian了。” 案情重大,洛阳警方只能中止了行刑,给巩义方面去电,了解情况。谁料巩义方面回复:“这起抢劫案已经结案,抓获了凶手魏某,于1个月前枪毙了。”凶手已经伏诛,这个田某又承认犯案,难道只是为了苟活几天,而编造的谎话吗? 消息报告到省里,省里特别重视,立即组织了专案组,进行并案调查,发现了许多疑点。原来,巩义西南岭村附近的抢劫案发生后,当地警方抓获了几个嫌疑人,其中就包括回郭镇干沟村的嫌疑人魏清安。 魏清安被带来后,根据他的交代:“当天,他帮助同村村民魏天续家盖房,傍晚五点下班回家。回家后,因为太累,躺在床上就睡觉了,妻子可以作证。”其他嫌疑人也都有不在场证明,于是受害者刘某还喊来,进行指认。 她仔细看了以后,指着魏清安:“他很像犯人,只是个头挨了点。”魏清安的嫌疑加大,警方加紧了对他的审讯,魏清安还是辩解:“不是我,当时我在家里。”然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把魏清安定为凶手,于1984年5月枪毙了,仅仅一个月后田玉修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经过专案组的调查,确认:“魏清安是被冤枉的,田玉修是真正的犯人。”当地派人去到魏家慰问,对魏父讲:“老人家,您有什么要求?尽快提,我们一定满足。”谁料这位淳朴的老乡只提了3万元的赔偿,再也没有提其他任何要求,最终有关部门赔偿了魏家3.3万元钱,还给魏清安的妻子、弟弟、女儿办理了农转非户口,只可惜魏清安的生命无法挽回了。
郑州铁路局到底有多难打交道?洛阳有能力申请将偃师,孟津划区,也有能力申请地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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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磅礴
多好的人民![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07
严惩办案人员
阳光
当时的3.3万元相当于现在的200万,三个农转非户口的含金量就没法估了,最起码找对象的条件是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但就是给座金山也换不回无辜者的生命。
老胡
1984年三万块是什么概念,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