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作者
1、写黄文传播是明确的犯罪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
2、量刑标准变化问题是可以讨论的,甚至可以提案,最后修改法律;
3、无论男女作者,写小黄文都会判刑,在这一点上法律不存在性别歧视;
4、远洋捕捞是为了捞大鱼,这几个作者有多少钱?
5、我看很多年轻人压根不懂法律,反而被一些流量律师,打拳账号给带动情绪了。
6、有人讨论“培养一个高知女性有多难”,如果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那还叫“高知”吗,高学历犯罪了也要按法律走。
7、现在一些账号在互联网上疯狂掀起男女对立,评论转发区全是“发起中世纪猎巫运动”、“耀祖四绝”、“兰州想要钱”……
这些号靠这些得到了巨大的流量,获得了粉丝和收益,结果呢?对法律有建设意见吗?对作者有任何帮助吗?
反正最后进监狱的是作者,撕裂的是整个社会,男女对立的风气越发严重……这些吃流量的律师,营销号换个话题接着蹭热度去了……[摊手][摊手][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