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国际调解院这三个机构有啥区别? 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创始成员国将在香港签署公约,标志着这个由中国倡议并建立的国际调解院正式成立。 那么这个国际调解院与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有何不同呢? 国际刑事法院英文缩写为ICC,2002年由创始成员国根据《罗马公约》成立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个人,战争罪、反人类罪、灭绝种族罪及侵略罪。中国、美国、俄罗斯等都没加入。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就是被这家机构逮捕。执行力薄弱,或者说执行力受限。最近匈牙利已经宣布退出。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国际法院,英文缩写为ICJ,成立于1945年,联合国下属机构,主要针对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解决。但执行力仍然有限。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国际调解院,英文缩写为IMI,这个是由我们国家倡议并联合近20个成员国设立,主要是通过调解的模式解决争端。既然是调解,一旦双方达成共识,那肯定都会执行。就相当于两国闹矛盾,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大家坐一起,来劝和一下,调解一下,双方对这位调解人信任、信服。比如中国对沙特、伊朗两国的调解就是这样。和为贵,奉行的是东方哲学。总部设在香港。 这三家机构某种程度上可以互补。
国际调解院在香港成立了,有几个点值得关注:一、这五个字用的是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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