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湖南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起因学生举报引发的校园

星河轻语时 2025-05-28 23:28:27

5月28日,湖南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起因学生举报引发的校园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某中学为维护教学秩序,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校园,并鼓励学生相互举报。学生宋某发现同班同学周某上课时玩手机后,从其书包中搜出平板电脑交给老师,老师为此奖励宋某一瓶牛奶。然而,周某得知后,愤怒之下将宋某头、手等部位打伤。经鉴定,宋某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因周某案发时未满十六周岁,公安机关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某遂将周某及其监护人、所在中学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打伤宋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宋某虽为遵守校规,但擅自拿取他人平板电脑行为不当,可减轻周某部分责任;学校明知情况却未正确引导宋某,也未与周某有效沟通,且鼓励检举做法易引发学生矛盾,存在管理失职。最终,法院判定周某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责任,宋某自行承担20%责任 。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权益,更反映出学校管理方式与学生权益保护的深层问题。学校以物质奖励鼓励举报,虽初衷是维护秩序,却可能造成同学间猜忌防备,甚至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不利。此判决明确各方责任,为校园管理敲响警钟,也提示学校应在制度设置、日常监管和法治教育中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推动校园管理从“结果应对”向“风险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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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平常心

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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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09:02

还是我所在的学校比较精明,早在三年前。学校领导严令门卫在学生来校时严查手机等。但要是有手机进了校园,老师们是不太理的,最多通知一下家长,绝不会缴手机

星河轻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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