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10年前因生育问题,被父母逼着离婚,40岁时和一女子恋爱,不料,母

霸气侧漏呀 2025-05-28 12:07:37

河南郑州,男子10年前因生育问题,被父母逼着离婚,40岁时和一女子恋爱,不料,母亲让他女友做检查,能生才能结婚,女友听话,却检查出点病,生娃有点难。男子偷偷和女友领证,却遭母亲反对:我就这一个孩子,我还要下一代,咱该分就分!男子说什么也不干:她对我好,没要彩礼,人家还是头婚,不想分。 据大参考5月27日报道,40岁的韩先生遇到了终身大事的两难选择,一边舍不得心爱的人,一边是父母反对,他该怎么办? 韩先生40岁了,二婚,一直单身。他的母亲着急,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子,也40岁了。 韩先生和女子相处之后,两人对彼此都有好感,相处后,心生爱意,两情相悦。 韩先生觉得女友对自己很好,通情达理,还是头婚。 而女友觉得韩先生踏实肯干,她也很中意。 两人都已到了不惑之年,按理来说,两情相悦,自然水到渠成,可是,两人准备步入婚姻时,韩先生的母亲出来横插一杠子。 母亲对韩先生女友提出一个过分的要求,让她去医院做一个全方面的妇科检查,证明她能生孩子,才能结婚。 韩先生觉得母亲这么做,他有些接受不了,就怕母亲此举破坏了两人的感情。 可是,女友真的善解人意,自己去医院做了检查,查出子宫腺肌症。 当韩先生母亲知道结果后,也不知道听谁说的,认为这个病很严重,根本怀不上孩子。 韩先生没管母亲的想法,带着女友偷偷的去领了结婚证,想与她长相厮守,哪怕没孩子他也不在乎。 然而,他母亲却十分在意这件事,当知道儿子偷着领了证,便催着儿子离婚,还去韩先生妻子家闹。 韩先生母亲说:“她这种病不好治,我就这一个孩子,我还要下一代。她弄不成事,咱该分就分吧。” 韩先生说什么也不同意分开,他简直崩溃,自己都40岁的人了,母亲还一直管控自己,自己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父母为什么要干涉呢? 再说,韩先生更替妻子委屈,两人领证结婚,妻子没要彩礼,没办婚礼,自己二婚妻子从没嫌弃,人家还是头婚呢。 而且,韩先生心里对父母一直颇有怨言,10年前,他第一次离婚,就是因为生育问题,父母一直逼着自己离婚。 那时候的事情,可能给韩先生留下了一些遗憾,所以,这次,他格外珍惜现任妻子,他表示,我可以去做手术,要孩子可以再努力。 妻子对韩先生的想法也是支持的,而且,两人也一直在努力,对于韩先生的父母想抱孙子的心情,她觉得可以理解。 但是,韩先生父母的做法,真的伤害到了自己和家人。说起这事,韩先生的妻子委屈的哭了。 韩先生觉得无法和父母沟通,就找了记者帮忙调解。 在母亲面前,韩先生说,领证之前和父母说过,先领证,再手术要孩子,但是,我父母不同意。 不料,韩先生母亲生气了,指责儿子:你领证之前啥时候跟我说过你领证结婚,你这孩子“歪嘴”,说着伸出手就要打韩先生。 可以看到,韩先生和父母的矛盾,并不只是因为生孩子的事,更多的是缺乏彼此尊重与心平气和的沟通。 韩先生一肚子委屈,对父母的态度也是很抗拒。 没想到,韩先生父亲说,从来没见过儿媳一次,还说韩先生经常冲他们摔筷子摔碗。 韩先生母亲说,但凡儿子能好好商量,自己也不会这么拒绝他,因为儿子动不动就发火。 可以看到家庭的裂痕,往往根源于误解与固执,母亲以传宗接代为执念,却忽略了儿子40岁想独立的意志。 儿子想自由选择婚姻,却没有体谅父母对香火延续的深层恐惧。 最终,经过调解,韩先生表示会带着妻子见父母,坐一块好好的沟通一下。 有人说,搞不懂这老太太,两人两情相悦,好好过日子就行了,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没有孩子就看缘分了。 别再这么搅和下去了,真搅和儿子离婚了,40多岁了,过几年,要是三婚的话,只能再找老伴了。 不过有人说,相信老一辈子说的是对的,别为了一时激情终身遗憾。 那么,韩先生父母有权以“生孩子”干涉儿子的婚姻吗?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韩先生的母亲要求女方进行妇科检查,并证明其有生育能力,否则就不让韩先生和女方结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婚姻自主权的干涉。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韩先生父母无权以生育能力为条件限制韩先生和女方结婚。 即使女方患有子宫腺肌症,可能影响生育,但也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范围。 子宫腺肌症虽然可能影响生育,但是并不是法律明确列为“重大疾病”的范畴。 如果,说女方在婚前没有隐瞒病情,而且韩先生已经知青,并且接受那么二人的婚姻合法有效,不可撤销。 如果,女方故意隐瞒病情,且对婚姻产生重重大影响,比如无法生育,亦或韩先生不知情或者在知情之后一年内可申请撤销婚姻。 但是,此事中,韩先生对此是知情的,因此二人婚姻不受此条款约束。 你觉得韩先生该怎么办? 信源:大参考-2025-5-27 #夏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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