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怀疑女子背叛感情,在小区里呜呜大哭,女子在后面追赶,让他停下来面对面说。男子一直在暴走模式,还拔高音量质问:“你到底和别人有没有发生不正当关系?” 据搜狐网5月27日报道,男子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特别帅气。可是他一边疯狂地跑着,一边回头对后面的长发女子吼道:“你是不是出轨了?” 女子在后面气喘吁吁地回答道:“我承认,你能不能停下来好好说。” 这时,女子已经追上了男子,但是两人并没有平心静气地谈论这个问题,而是剑拔弩张。 女子让男子小声一点好好说,或者回家说。而男子难以消除心中的气愤,直接指着女子的鼻子再次询问:“你和对方是不是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女子不想接这个话题,一直在重复:“能不能好好说?能不能停下来好好说?” 男子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又继续暴走起来,也不停地询问这个问题,就是想要一个明确的结果。 女子在追赶的过程当中不小心摔倒了,不过她也知道此时男子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过来搀扶她、爱护她,所以她又赶紧自己站了起来,朝着前面去追男子。 男子看到女子摔倒也停下来,但是并没有过来,嘴里还是不断地重申着那句话,就是想要一个结果。 这两人就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模式,女子要跟不上时,男子会放慢脚步;女子要追上去的时候,男子会加快脚步,反正不让女子靠近。 男子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崩溃大哭,惊得整座居民楼的人都伸出窗户看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才有人拍下了这一幕。 有网友就说,这已经很明确了,男人没有必要再去从女子口中得到结果,接下来就考虑一下和她的感情能不能再继续。 也有人说,男子并不是不明白女子说的那句“我承认了”的意思,他只是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所以想让女子回答得再直白一点。 谁遇到这突如其来的事情都会懵的,都会不甘心的,想要知道一个前因后果,让自己好明明白白地撤退。 不过也有人说,这个男子还算可以的,很多人遇到类似的事情,可能都会出现暴力行为。他只是大哭,也没有动手,这已经算克制的了。 而女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背叛了两人的感情,之后还想和男子好好解释这些事,到底意欲何为不清楚。 不过大家最期盼的还是双方的感情都能够纯洁如雪,不留一点污点,要不然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阴影。 1、如果女子确实与别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在法律上男子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若女子与别人的不正当关系达到“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男子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财产分割倾向自己,还能请求损害赔偿。关键在于收集如女子与他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 2、男子在小区大声哭闹、质问,影响他人生活,是否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男子哭闹、质问产生的噪声严重干扰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经警告后仍不改正,可能面临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 。不过,若影响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以批评教育为主。 3、若女子与别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涉及的另一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依据《民法典》中“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包括女子及与其有不正当关系者)请求损害赔偿。 若另一方明知女子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正当关系达到“与他人同居”程度导致女子配偶离婚,另一方可能需在民事赔偿上承担一定责任,需有充分证据证实相关事实。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搜狐新闻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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