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家因济新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被征1.9亩地。村里把所有土地回收后,按人口“均分土地、均分地款”的原则进行,这很公平。 可是,分完后,发现自己白出了1.9亩地,每亩地征收标准7.15万元。分得的征地款和其他人一样,每人分得3600元。这一看,亏大了。 分析后发现,原因在于原本户籍5口人,父母去世后,仅剩3口人,少了2口人参与分钱、分地。不然,按现在人均0.8亩的标准,2口人可得1.6亩。 村里让小宋把在北京的妻、儿户口迁回村,便可再分2口人的地,北京户口怎愿迁回? 无奈,村里按5口人为其分钱,并留出一部分地作机动地,为小宋提出的问题备解,村里承诺,无论小宋何时将妻儿户口迁回,村委随时按每人0.8亩的标准为其分地。 但小宋依然不同意,执意要求多分一口人的地才肯罢休。不迁户口要利益,怎么可能?
山西一对夫妻,生了11胎全是女儿,固执的夫妻二人在1996年生下了第12胎,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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