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在某婚纱店租下一套价值3100元的婚纱,交了1万元的押金,并签订了租

寰球洞鉴 2025-05-22 23:12:16

浙江,一男子在某婚纱店租下一套价值3100元的婚纱,交了1万元的押金,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岂料,男子按约定返回婚纱时,对方却找各种理由推脱。男子感觉这其中有猫腻,后来得知,婚纱店经营上出了问题。男子带着记者找上门去。老板娘说:我没跑路,我会负责的!网友:这是准备跑路了,先稳住客户!

据1818黄金眼,5月22日报道:吴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正常婚纱租赁,最终,竟会演变成一场漫长的退款拉锯战,搞得他心力憔瘁。

今年4月17日,吴先生与某婚纱礼服签订合同,租下价值3100元的婚纱用于一天的使用,不过由于提前两天拿走又延后两天归还,实际使用时长有所增加。

按照合同客户须知,吴先生支付了1万元押金,并被告知归还服饰且验收无误后,押金将全额返还。

本以为一切都按部就班,可退款的环节却状况百出。

起初,客服承诺3 - 5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可日子一天天过去,退款却毫无动静。

从5月4日开始,吴先生便开启了漫长的催款之路,5号、7号、12号、18号,他一次次询问,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推脱。

先是说再等一周,一周后又找新借口,三天又三天,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押金依旧没到账。

无奈之下,吴先生只能求助媒体帮忙讨要说法。

记者随后了解到,和吴先生一样遭遇的,不止他一人,还有该婚纱店的其他顾客。

就在大家满心焦虑时,一个消息更是让他们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周一晚上,有顾客路过店铺,发现店里正在搬东西,难道是要“跑路”?一时间,紧张情绪在顾客群里蔓延开来,大家议论纷纷。

不过,随后,事情就出现了转机。

老板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忙着将婚纱挪到新地方。

记者和吴先生来到婚纱店,里面漆黑一片,老板娘梅女士正焦头烂额地处理着客户的诉求。

“没有跑路,我作为负责人,还在这里!”梅女士一边安抚顾客,一边解释,“公司经营确实出了问题,我们正在积极调整改善,也在和客户协商。”

梅女士拿出的退款协议上写明,该服饰有限公司将按照签字顺序,自6月20号开始退款,承诺最迟在2025年12月退完全部款项。

为表诚意,她还表示会亲自上门,带着财务当面转账,甚至连停车费都会报销,还准备了水果等小礼物。

现场,不少顾客已经签署了协商同意书和调解书,拿着衣服先行离开。

尽管梅女士态度诚恳,可经历了这么多波折,吴先生对梅女士的承诺已经失去信心,但最终,他还是觉得再相信她一次。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也给出来了不同看法,有人说: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对于言而无信的人,这个钱肯定拿不回来了,后面肯定会跑路的,不信就看看。

还有人说:客服一直不接电话、不回消息,那如果说不是跑路,为什么不敢回消息?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白瑞琪婚纱礼服未按照约定时间退还押金,构成违约,应该按照约定,返还吴先生押金,否则,吴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婚纱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收取押金的,应当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商家既已和吴先生约定好了退还押金的条件与时间,就应该遵守约定,及时退款,其拖延退款给吴先生带来的麻烦和困扰,婚纱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婚纱店与吴先生签订的合同白纸黑字约定退款条件,却在履约时如“橡皮筋”般随意拉长承诺期限,一次次拖延、一次次改口,不仅消磨着消费者的耐心,更严重损害商业信誉。

即使老板娘最终出面解释、制定退款计划,但其前期的失信行为已让品牌形象蒙尘,毕竟信任的重建远比破坏要艰难得多。

信源—《1818黄金眼》-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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