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校掉落化粪井遇难学生的父亲张先生表示对学校给出的赔偿方案基本满意。目前张先生依然在与校方进行沟通,对校方给出了基本解决方案表示基本满意。
对于在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是不是只要赔偿完家属,家属没有异议,事情就算解决了?
因为本人曾接受过地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培训时明确告知,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仅需要对损失做出赔偿,还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到重庆的这个事件,是不是对遇难学生的家属做出赔偿,是不是事情就此揭过? 答案肯定不是的。对于在事故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或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事件最后是不了了之,还是能做出公平的处罚,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随波逐流的路人甲
基本满意?
用户83xxx74
哎,钱到位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