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中国男人吗?”5月12日,江西,04年男子入武警部队服役,结果入队后嫌苦怕累,5次递交离队申请,铁了心就要拒服兵役,最终带着八项处罚被退回原籍!有人的梦想就是当兵,但是碍于自身的问题所在,往往都不能如愿以偿,然而江西一男子通过了体检和政审,成功来到了武警部队参军,然而来到部队后的他竟然递交了离队申请! 2025年1月的江西赣州飘着冷雨,19岁的刘默(化名)在征兵站门口反复摩挲身份证,体检表上"视力5.2""立定跳远2.5米"的优异数据,让他想起游戏里穿着军装的角色——那身橄榄绿曾是他朋友圈的背景图,配文写着"男儿何不带吴钩"。 三个月后,当他在武警某部靶场第一次摸到真枪,枪管的金属冷意才让他意识到,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比瞄准镜的准星偏移得更远。 新兵连的第一个清晨,5点50分的紧急集合号撕裂了梦境,刘默的作训服还没扣好,就被班长拎着背包扔到队列前:"昨晚叠的'豆腐块'像馒头,重练!" 高强度的战术训练中,他的作训鞋磨破三次,脚踝的淤青叠着淤青。 最让他崩溃的是周日的思乡时间,手机里母亲发来的家乡米粉照片,与食堂的饭菜形成了残酷的对比。 第一次递交离队申请是在入伍第45天,熄灯前的班务会上,刘默盯着天花板上的风扇转动,突然站起来:"报告,我想回家。" 班长的茶杯在桌上磕出闷响:"你要当逃兵?" 所有的劝导在刘默眼中都是束缚,他开始计算离队的"性价比":游戏账号已荒废两个月,网红女友的消息回复越来越慢,而部队的手机使用制度让他每天只能联系15分钟。 接下来的三个月,第四次离队申请上,他用歪扭的字迹写着:"训练导致腰肌劳损,无法完成任务。" 卫生队的诊断却显示:"肌肉酸痛属正常训练反应,建议加强核心力量训练。" 当第五次申请被退回时,刘默开始消极对待训练,战术匍匐时故意磨破作训服,五公里越野时假装低血糖——直到连长把他带到荣誉室,指着墙上的二等功奖章:"这是老班长在抗洪时被钢筋穿腿仍坚持抢险的勋章,你递交申请的手,摸过真正的苦吗?" 最终,多次劝导无果,部队同意了他的离队申请,刘默盯着《拒服兵役决定书》上的八项处罚,指尖在"罚款3.8万元""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条款上颤抖。 接他返乡的父亲蹲在台阶上抽烟,烟灰落在"光荣之家"的门牌上——那是三个月前敲锣打鼓挂上去的,此刻像块烧红的烙铁。 户籍地的退兵仪式格外冷清,武装部的公告栏张贴着处罚通报,刘默的照片被打上马赛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曾兼职的奶茶店老板叹气:"当初征兵办来店里宣传,你拍着胸脯说要当侦察兵,现在..." 更现实的困境在后面,当他去应聘快递员,负责人看着简历上的"拒服兵役"记录,默默合上了文件夹。 这起事件与2021年浙江"00后逃兵案"形成冷峻对照:新兵王某入伍后以"心理抑郁"为由拒绝训练,经三次心理评估确认无异常后仍坚持离队,最终同样面临罚款、禁考公务员等处罚。 两起事件暴露出部分年轻应征者的三大认知偏差: 1. 军旅想象的浪漫化:将军营等同于"热血影视",忽视纪律性与牺牲精神的本质; 2. 责任意识的淡薄化:把兵役当作"人生选项"而非法律义务,缺乏对军人使命的敬畏; 3. 抗压能力的脆弱化:长期沉浸于碎片化娱乐,难以适应集体生活的高强度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刘默的行为触及三重法律底线: 1.拒绝服兵役的法定后果 《兵役法》第57条明确:"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本案中"八项处罚"完全符合法定裁量标准,包括禁止升学、限制信贷等,形成立体惩戒体系。 2.兵役义务的强制性 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同于普通劳动合同关系。《宪法》第55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放弃,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3.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部队在处理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多次教育劝导""医学鉴定""逐级审批"等程序,确保处罚依据充分,符合《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依法管理、文明带兵"的要求。 "兵役不是选修课,穿上军装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法律不会纵容任何对国家义务的轻视。" 更深刻的讨论在社交媒体展开,退役军人论坛上,一位参加过边境防卫的老兵留言:"我们在猫耳洞吃压缩饼干时,想的是身后万家灯火。现在的孩子,或许该多看看'八一勋章'获得者的故事,而不是沉溺于虚拟世界的英雄梦。" 在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征程中,每个拒服兵役事件都是一次严肃的普法课。 法律划定的红线不容践踏,军人的使命不容亵渎。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中国新闻社
一个拥有4个武警支队的城市-乌鲁木齐市。根据公开资料,乌鲁木齐市的武警部队包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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