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李圣被打的粗浅看法。 我认为,李圣被王某等四人拦在路上进行殴打,首先是“故

阿侠侃社会 2025-05-07 22:26:54

我对李圣被打的粗浅看法。

我认为,李圣被王某等四人拦在路上进行殴打,首先是“故意伤害”,因为他们是先踩点后殴打,目标准确。其次他们的“故意伤害”又是王某几个人策划好的,有出钱的,有出力的,而且不止一次,这就是“寻衅滋事”。

因此,李圣被打应当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这就是我的粗浅看法。

如果按照“故意伤害”来定刑,轻则3年以下,重则无期徒刑或死刑。因为“故意伤害”可分为“轻伤”“重伤”和“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三个档次。

如果按“寻衅滋事”来定刑,也分为两个档次。所谓“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定刑的两个档次一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算是比较轻的。另外一个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适用于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同意我这个非法律工作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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