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一夫妻因买不起城市里的房子,于是花了3万元,购买了一村民的民房,谁曾想到,20年后城市扩张,该民房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可以获得1135万元补偿!原房主得知,立即反悔,“我们当年签的合同无效!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二十年前的北京,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五环外一大片都是村地,房价也不高。 何先生和妻子在北京打拼多年,积蓄不多,在市区买房基本没戏。 后来通过熟人介绍,他们花了3万元,从北京郊区一个叫“高庄村”的村民于某手里,买了一处民房——说是房,其实就是个几十平的平房,带一小院,村里人都这么住。 那个时候,买这种农村宅基地的房,其实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按政策,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原则上只限本村村民使用,外人买了也很难过户。 但何先生夫妇一方面是真的没钱买商品房,另一方面也实在想有个稳定的家,所以就签了个私下协议,双方都按“买卖”办事。 何家就这样住了进去,一住就是20年。 这二十年里,夫妻俩精打细算,把院子翻新,房子修整,还种了点菜,养了点鸡鸭。 日子虽然不富裕,但安稳。两人也一直在附近打工,从没中断过对这个家的维护。 直到2024年春天,他们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通知:房子要拆迁了! 原来,这几年城市扩张快得飞起,高庄村那一带已经纳入了新区规划。 根据政府的拆迁政策,何家的房屋按面积和地段评估,连同附属物,竟然能拿到1135万元的补偿款!这可把何家高兴坏了,辛苦半辈子,终于熬出头了。 可好景不长,消息传出没多久,房子的原主人于某突然上门了,一脸怒气,说当年的买卖是违法的,合同无效! 他说:“这是我家的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宅基地!你们是外地人,根本没资格买,也不能继承这笔拆迁款!” 何家懵了。20年前你情我愿,白纸黑字写着,虽然没过户,但也明明说了是“永久转让”。 这二十年我们投钱投力,把这破房子从危房整成能住的家,现在你说无效就无效?拆迁之前你不吭声,一分钱不要,现在一听到要赔上千万,你就想反悔?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钱。1135万,谁不眼红?于是两家人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 法院开庭后,双方提供了大量资料。 何家拿出了当年签的协议、修房子的票据、缴电费水费的凭证、邻居作证,说这房他们住了整整二十年,谁都知道。 于某那边则咬定,买卖违法,自己只是“出借”房子,宅基地不能买卖,合同无效。 法官也头疼。这类案件近些年不少,但真拿到台面上,一下牵扯到上千万的利益,就不那么简单了。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判决合同虽然存在瑕疵,但不能完全否定何家的长期居住和投入。于某在这20年中从未对房屋提出异议,也未行使宅基地权利,视为默认。 而且何家持续居住、投入维修,有稳定生活痕迹,理应获得合理补偿。 因此判决拆迁补偿款按7:3比例分配,何家得七成,约794.5万元;于某得三成,约340.5万元。 过去那种靠口头协议、白纸黑字自己写的合同,到了真正涉及大额利益的时候,能不能算数?法律怎么认定?人情怎么处理?这就是典型的现实与规则之间的碰撞。 如果没有这波拆迁补偿,这房子可能永远就这么默默地躺在村里,没人过问,何家继续住,谁也不说啥。 可一旦扯上上千万,所有沉睡的“权利”都苏醒了。 这也提醒了很多人:当年那些“农村买房”的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别等拆迁了、房价涨了,再发现当年的合同被认定无效,那时候连个说理的地方都难找。 法律终究还是讲证据、讲过程,也讲情理的。 像这个案子里,如果何家只是签了协议,从没实际入住,也没任何投入,恐怕连三成都拿不到。 而正因为他们长期稳定地生活在这里,法院才给予了较高比例的支持。 一句话,现在这个社会,不怕你当初穷,也不怕你没文化,怕就怕你一时糊涂,留下隐患。 那份三万元的协议,不值钱,但撑起了何家整整二十年的生活,也意外撑来了近800万元的命运转折。 而于某的“三成”,虽然比原本的预期少了许多,但比起20年来什么都不管,最后还能拿到三百多万,也算是“瞌睡遇到枕头”了。 这事,说到底,谁也不算输,只不过,再发生这样的故事时,大家最好都别靠撞大运了。 能合法,尽量合法;能清晰,最好清晰。 钱,是好东西,但别等它多得让人红眼时,才想起合同上那句看不懂的“宅基地不得买卖”。 那时候,可能不只是房子没了,连朋友、邻里、亲戚情面,也全赔进去了。
2024年北京,一夫妻因买不起城市里的房子,于是花了3万元,购买了一村民的民房,
秋水看伊人
2025-05-07 1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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