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想要挣开眼睛”,五岁孩子被同学用铅笔戳伤眼睛,导致失明。幼儿园老师没有及时送医,也没有联系家长,用猪油涂抹消肿。幼儿园老师不负责任,试图瞒天过海,这种行为使孩子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孩子太可怜了,从此变成了盲人。戳伤孩子眼睛的同学,应给予家长一些赔偿。
其实给予赔偿也没有用了,孩子成了残疾人,也不知道孩子的眼睛能不能治好,眼角膜可是很难找到的。若治不了,他得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之中。
“伤人的又是未成年,又是不了了之,悲哀”
伤人的孩子可能不是故意,但是这给别人的孩子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该道歉还是得道歉,该赔多少钱,还是得赔的。要是不了了之,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