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筐樱桃是我妈顶着太阳摘了两小时的,你们年轻人咋能这么缺德?”贵州,马先生盯着

重瓦下庆 2025-05-10 09:40:06

“这筐樱桃是我妈顶着太阳摘了两小时的,你们年轻人咋能这么缺德?”贵州,马先生盯着监控视频,气得直拍桌子。画面里,一辆黑色轿车慢悠悠停在路边,穿白T恤的年轻小伙跳下车,左顾右盼后直接拎起装樱桃的竹筐,撒腿就跑。马先生60多岁的母亲在十几米外追着喊“放下”,可那小伙头也不回,钻进车里扬长而去。

“妈,咱家樱桃树多,这筐就当送人吃了。”马先生最初还安慰母亲,可看完监控后彻底无语:开着车偷老人东西,这不是缺钱,是缺德!网友也炸锅了:查车牌!这小子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事!

据九派新闻5月9日报道,“这筐樱桃我挑得可仔细了,全是红透的!”马先生母亲蹲在树底下,一边往竹筐里码樱桃,一边絮叨。

贵州的太阳毒得能把人晒脱皮,老太太为了这筐樱桃,硬是在树上猫了俩钟头,胳膊被树枝划出好几道血印子。

可她刚回家拿个高凳子,再回来就只剩个空竹筐了。监控里,那辆黑色轿车跟鬼魅似的,先是慢悠悠晃过,突然一个急刹停在路边。

白T恤小伙下车时还装模作样踢了踢路边的石子,确定没人后,直接把竹筐往车后座一塞。

老太太追出来时,他正钻进驾驶座,听见喊声反倒猛踩油门,车胎在土路上碾出两道黑印子。

“这小伙子看着二十出头,穿得挺干净,咋能干这事?”马先生气得直揪头发。

他母亲倒乐呵:“算了算了,就当积德。”

可马先生咽不下这口气:“妈,您这胳膊上的血印子白挨了?那筐樱桃值不了几个钱,可他这是欺负老人!”

有人酸溜溜地说:现在年轻人真会过日子,连老人樱桃都偷。

马先生直接在评论区放话:我不要赔偿,就要他当面说声对不起!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该男子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第六十条(阻碍执行职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

首先,其趁老人离开实施盗窃,主观恶意明显;

其次,在老人追赶时加速逃离,构成阻碍权利人行使财产返还请求权;

最后,驾驶车辆实施盗窃,存在套牌车、逃逸等加重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

二、该男子不仅盗窃樱桃,还连筐端走,导致老人财产损失扩大(竹筐价值约30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赔偿范围应包括樱桃价值(按市场价每斤8元计算,10斤共80元)及竹筐损失,合计110元。

更恶劣的是,其在老人追赶时加速逃离,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追逐、拦截他人”情节,可与盗窃行为并罚,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三、若该男子使用套牌车实施盗窃,则构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为,可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号牌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若套牌车与盗窃行为结合,则构成“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

四、马先生放弃赔偿请求,转而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实则行使《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人格权请求权”。

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权,更因针对老年人实施,构成对人格尊严的践踏。

若查实该男子使用套牌车,应处以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6个月;若未使用套牌车,则处以10日拘留+800元罚款。

同时,建议将该男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贷款资格,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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