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格式条款合同
樱桃不准吃饭
2025-05-09 15:47:06
很多学员交钱的时候头脑一热,合同也不看,就把钱交了。在教育培训领域,为了快速方便签约,培训机构基本都采用格式条款的方式与消费者建立培训合同关系。那这种格式条款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那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呢?
若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其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减轻了教育机构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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