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进行时4月26日讯,一女子洗完澡后在卫生间里吹头发,其家人也在这个时间准备下楼扔东西,可是在下楼的时候,却忘记了关门。
电梯关上之后,躲在暗处的一男子找准机会偷偷的溜进了女子的家中,并趁着女子不注意,直接进了女子的房间躲到了床底下。
在此期间女子一直专心的吹头发,并没有感觉到异常。直到女子回到房间准备换衣服时,才听到床底下有动静,结果就发现了没有穿裤子的男子。
两人对视了一眼,女子被吓得大喊大叫,而男子也从床底下钻出来,提上裤子准备逃跑。
女子的家人听到动静后赶了过来,准备合力将男子抓住,结果却被男子抓伤,家里的门也被撞坏了。
事后,惊魂未定的女子选择报警,可是通过查看楼梯间的监控,并没有拍到该男子的面部情况,这也给警方的破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X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具体到本案中,男子趁着女子不注意,偷偷藏在女子的床下并裸露身体,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等待男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第二,男子在逃跑过程中将女子的家人抓伤,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一般情形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女子的家人准备追究男子的责任,只要是经过相关的司法鉴定,依据伤情的严重程度,男子将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罚结果。
第三,女子可以进行索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男子在逃跑过程中将女子家里的门给撞坏了,子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女子可以依法向男子提出索赔。
第四,小区物业是否负有相关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小区物业有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可是在本案中,男子能够轻易地进入单元楼内部,证明小区物业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怎么认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