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外卖小哥看见一大妈拿走了自己放在电动车上的数据线,遂追赶讨要,遭拒后,用手臂固定大妈身体,从大妈手中夺回了自己的数据线,而后离开。事后,大妈报警声称被外卖小哥殴打,要求警方处理外卖小哥,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外卖小哥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最近,一起引发关注的法律案件在某地法院审理。80多岁的胡大妈将40多岁的外卖小哥王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用428.2元、救护车费用182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胡大妈在小区内散步时,看到王某将电动车横停在路上,影响了通行。胡大妈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王某的停车方式不妥,便向他提出了异议。王某对此表现出不耐烦,并对胡大妈进行了辱骂。胡大妈为了让王某受到惩戒,决定拿走他的数据线,试图通过保安来处理这一事件。然而,王某见状,担心数据线被胡大妈带走,便追了上来,试图夺回自己的物品。
双方的争执迅速升级,王某试图从胡大妈手中夺回数据线,胡大妈则拒绝放手。根据法庭的调查,王某在此过程中拍打了胡大妈的肩膀,并用手臂固定了她的身体,以便取回数据线。最终,王某成功夺回了数据线,胡大妈则因这一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伤害。
事后,胡大妈报警,称自己被王某殴打。经过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她有软组织挫伤,但并未达到轻微伤的标准。警方在调查后认为胡大妈的指控缺乏依据,因此没有对王某采取任何行政处罚措施。 在法庭上,胡大妈坚称王某的停车行为不当以及辱骂她的事实,但她未能提供证据支持这些主张。王某则表示,自己只是为了取回被拿走的物品,行为并无不当。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胡大妈的行为是导致双方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她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也引发了双方的肢体接触。王某的拍打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未超出合理的限度,其目的是为了取回数据线,而非故意伤害胡大妈。
此外,胡大妈提供的医疗证明并未详细说明受伤的具体部位,且与事件发生的时间相隔较久,无法证明她的伤情与王某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法院认为,胡大妈的索赔请求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因此驳回了她的全部诉求。
一审判决后,胡大妈对结果不满,选择提起上诉。然而,在二审中,胡大妈提交的诊断证明与一审时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且她仍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王某的行为导致了她的伤害。王某也提供了相关视频,显示其停车行为并未违规。
最终,二审法院确认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认为胡大妈的上诉缺乏依据,维持了原判。此案引发了公众对法律责任和自我保护行为的讨论,您对此事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