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李乃文说:“我在北京的第一套房子,是我爸妈掏钱给买的,那会是1998年,我根本没钱,我那时候演出,演一场是五十块钱,但如果是演十场之后,它就会涨到六十,所以我那会平均一个月就挣个一千多块钱,不到两千块钱。”
那会儿虽然挣得少,但日子过得挺有劲儿。
每天跟剧团兄弟们跑完演出,大伙儿凑钱去胡同口撸个串儿,五块钱能买一大把肉筋。
最乐呵的是散场后蹲马路牙子上分西瓜,谁要是抢着中间那块甜的,能嘚瑟一晚上。
有回下大雨浇透了戏服,哥几个干脆穿着湿衣裳演完全场,台下观众愣是没看出来,这事儿够他们吹半年。
李乃文现在提起这些还乐:“你说那时候咋就那么扛造呢?可能年轻吧,心里揣着点火苗,浇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