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8旬老太捡废品时,擅自在他人的三轮车上翻找东西,结果在翻找东西的过程中

艾尚读书 2025-05-31 19:16:29

浙江慈溪,8旬老太捡废品时,擅自在他人的三轮车上翻找东西,结果在翻找东西的过程中,因三轮车突然启动,被拖行数米、摔倒受伤。事后,老太向车主、物业索赔16.7万余元。车主拒绝赔偿,辩称自己没有违停、也拔了钥匙,是老人擅自在自己车上翻找东西,不知道碰到了什么才摔倒的,与自己无关。物业也拒绝承担责任。 有网友表示: 应该判老太除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车主损失! 被偷的人还要给小偷赔钱??? 违法行为引起的伤害不是个人承担吗? 以后偷东西不慎引起伤害要被偷的人赔钱又多了一个判例 以后不论停放任何车辆,可挂“此车危险,请勿靠近〞的牌子,以警示他人。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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