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女子在一个小区租了个店面,结果业主们要在她的店面门口,建一个双层的停车

大客路看社会 2025-05-25 21:20:51

福建福州,女子在一个小区租了个店面,结果业主们要在她的店面门口,建一个双层的停车场,她非常反对,就没有交物管费,结果业主联名将她赶出小区,女子不服,起诉了业主们。

据第一帮帮团5月25日的报道,刘女士在店里忙碌着,突然有人在她店门口走来走去,在门口的空地规划着什么,她感到很奇怪,就问了一下,她结果得知店门口要建两层的停车场。

紧接着她就看到了公告,当她看到这个公告,然后又联想到门口建了一个停车场,到时候会非常影响她店的采光,还会影响她店的生意,她当时就坐不住了。

为了这家店,她付出了全部的精力,不管是装修也好,还是投入的成本也好,她几乎是付出了自己的全部。

如今这个停车场一旦建起来,她的生意有可能就干不下去,所有的付出,都将变成一江东水不复返。

为了自己的生意,刘女士坚决反对建停车场,她这个反对也惹怒了全体的业主。

她所在的小区,其实是全体业主自己管理的,他们组成一个业委会,由业委会派人管理小区的。

建停车场是全体业主的要求,他们看到刘女士反对建停车场,大家对她都有怨言。

不过刘女士的怨言更大,因为她反对建停车场,没过多久,她发现她店里停水了。

她马上猜想,就是业委会针对她,她一气之下就不再交物管费。

这下引起了更多业主的不满,因为他们小区的业主都很自觉交物管费,现在刘女士只是租这里的店面而已,竟然还敢不交物管费,大家很不满意。

为此双方因为这件事情关系闹得非常僵,刘女士这才找来的记者,她委屈地跟记者说出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业委会对她停水停电,还联名贴出公告,要赶她出小区。

对此业委会就回复道,并没有停她的水电,是因为水管维修,然后突然停水的,至于要赶她出小区,是因为刘女士长期不交物管费。

说起这个问题,刘女士气更大了,她说她可以交物管费,但是要业委会给出一份协议。

而这份协议业委会是没有,因为他们都没有什么协议的,业主们都是那样交管业费的。

后来刘女士还是交了物管费,但是业主们还有一个事情要她道歉,因为刘女士曾经将这件事发到网上,影响了大家的声誉,刘女士却因为这件事将业主们告上了法庭。

对于这个小区来说,他们全体业主要建停车场,这些都是业主们的事情,他们在共用的区域,有权利决定它的用途。

刘女士只是这里的一名租户,她反对全体业主的决定,确实不太妥。

至于物管费这件事情,不管刘女士有什么问题,都不可以不交。

《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只是她如果被停水停电,她有权要求业委会通水通电。

至于她要一份交物管费的协议,这是比较合情合理的,毕竟她交费了。

但是因为这件事情,她在网上对别的业主构成了困扰,那么她就应当消除这些困扰,并且对业主们道歉。

其实在这件事当中,刘女士干涉业主们建停车场,确实不太妥,毕竟她只是一名租户,但对于全体的业主来说,建停车场关系他们的日常停车,他们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还因此不交物管费,其他业主都没有欠费,他们肯定对刘女士的这个行为是非常不满的,所以他们全体要赶刘女士出小区,这个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么你认为业主们应当赶刘女士出小区吗?(来源:第一帮帮团—20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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