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未“保持行人安全距离”,赔7万?

声东击西 2025-05-09 17:47:27

近日,青岛中院审理的一起行人相撞案件引发热议。2024 年,在青岛李沧区,刘某边打电话边在路上行走,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躲避不及,与之相撞,致使刘某十级伤残。刘某家属索赔 18.8 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突然转身未观察后方,存在重大过错,负主要责任;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最终调解王某赔偿 7 万元。

消息一出,网友炸了锅。不少人提出,在拥挤场所保持行人安全距离并不现实,王某正常行走却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在不合理。在现行法律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距离多针对机动车,行人安全距离尚无明确标准。这起案件不禁让人思考: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清晰,可民事赔偿是否也该有更明确的规则,以保障无辜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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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石中玉

石中玉

2
2025-05-09 23:23

安全距离的测算标准是什么?胖子的调整系数是瘦子的多少?多少kg算胖子?胖子的级差是多少?脑瓜疼,太多变量,交给AI算俅,终于,世界第一例AI判例诞生啦

用户11xxx93

用户11xxx93

1
2025-05-10 01:54

不知这位敢动刀否?

声东击西

声东击西

世间百态人情冷暖,万般滋味皆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