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威胁,强奸未遂?这剧情走向,比电视剧还精彩。一个厂哥,偷拍女同事洗澡,还想

问问谈奇趣 2025-05-07 11:02:07

偷拍,威胁,强奸未遂?这剧情走向,比电视剧还精彩。一个厂哥,偷拍女同事洗澡,还想用视频要挟发生关系。这脑子,怕不是进了厂里的废水? 更精彩的是,法院居然认定是犯罪预备。理由是姑娘没去宾馆,两人没发生身体接触。所以,威胁不算威胁,视频不算证据? 这逻辑,我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回了大清。敢情犯罪还得有个亲密接触才算数?那以后坏人是不是都得随身带个打卡机,证明自己努力过了? 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不是给罪犯找漏洞。犯罪预备和未遂的界限,不应该以身体接触为标准,而应该看行为是否对受害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和恐惧。 这姑娘,经历了偷拍、威胁,精神上肯定受到了巨大冲击。这难道不算伤害?法律,有时真让人哭笑不得。 保护自己,比依赖法律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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