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不要脸!”山东枣庄,11岁男孩往下水道扔鞭炮,结果被炸飞,造成9级伤残!家长见治疗费太高,随即向物业索赔48万!最终,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网友:只要出事就要找人背锅,这风气对吗? 2023年2月10日傍晚,山东枣庄的年味还未消散,11岁的小泽蹲在小区绿化带旁,手里攥着最后一挂"大地红"鞭炮。 弟弟小甲举着打火机凑过来,两人盯着窨井盖边缘的冰碴子,没注意到井下泛着淡蓝色的沼气微光。 当鞭炮坠入井中的瞬间,爆炸声震碎了暮色,气浪将小泽掀飞三米远,羽绒服迅速被火焰吞噬。 事发小区的监控记录下惊心一幕:17:43分,小泽将点燃的鞭炮塞进窨井通风口,井盖突然像火箭般弹起,火光映红了兄弟俩惊恐的脸。 邻居王女士回忆:"远远看见两个孩子在跳脚,走近才发现小泽的头发都烧卷了,小甲抱着他哭,地上全是血泡。" 枣庄市立医院的烧伤科病房里,小泽的诊断书触目惊心:全身25%二度烧伤,右手功能受限,构成9级伤残。 小泽的母亲李芳安排好孩子的住院事宜之后,二话不说就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院: “孩子还这么小,不懂事,物业的安全措施怎么做的,孩子长大了以后可怎么办?” 李芳的索赔诉求聚焦于物业监管缺失:"合同里写着半年检查一次下水道,他们没做到!" 物业公司经理张建军拿出巡检记录:"我们1月5日刚疏通了3号楼的窨井,但事发的是5号楼,确实超过了巡检周期。" 但他同时指出,小区公告栏贴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家长放任孩子玩火才是主因。 法庭辩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层面: 1、危险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消防部门鉴定显示,窨井内沼气浓度达30%,远超25%的安全阈值,而燃放爆竹是爆炸的直接诱因。 2、物业管理的过错程度:物业未能提供5号楼窨井的近期巡检记录,且未及时制止儿童危险行为,构成管理疏漏。 一审法院的判决天平倾向于责任分摊: 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实施危险行为,承担80%责任;物业未完全履行设施维护义务,承担20%责任。 法院判决小区物业赔偿李芳和小泽人民币合计12万元整。 小区物业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如此高比例的赔偿,自己已经明确标示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于是针对此案提出了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传来时,张建军正在安排全小区窨井检测。 “没办法,服从法院的判决。”他指着新安装的防坠网和燃气监测仪:"判决不是终点,是给所有物业敲响警钟。" 而李芳在申请司法救助时,意外收到儿童安全基金会的慰问信,信封里装着《未成年人监护责任手册》,封面上印着:"监护权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对于此事,网友的评论区呈现出了鲜明的对立立场: "孩子不懂事,家长不能不懂!下水道不是玩具,监护失职才是根源。" "物业收着物业费,就该管好公共设施,不能靠警示标语免责。" 这些争论最终汇聚成一个共识:在未成年人保护的链条上,家庭、物业、社会缺一不可。 当小泽开始接受康复训练,他握笔的右手仍会颤抖,但课本上的"安全"二字,从此有了血与火的注解。 2022年西安,13岁男孩向雨水井投掷爆竹引发爆炸,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因物业已安装防燃放警示;2023年成都,小区化粪池爆炸导致路人受伤,物业因三年未巡检被判全责。 在未成年人危险行为与公共设施管理的责任划分中,"过错与后果相当"是核心原则。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6-14岁儿童意外伤害中,18%与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而监护人安全教育缺失占比达73%。 当小泽的班主任在家长群转发事故视频时,附言写着:"比赔偿更重要的,是教会孩子敬畏危险。" 当2024年春节临近,涉事小区的窨井旁多了不锈钢护栏,警示牌换成了卡通图案的"禁止玩火"。 小泽的疤痕逐渐淡化,但那场爆炸留下的,远不止身体的伤痛——它像面镜子,照见了监护责任的缺失、公共管理的漏洞,以及社会对"责任边界"的集体思考。 "每个事故都是规则的补丁。"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寡,而在于厘清了一个基本共识: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需要家庭筑牢第一道防线,物业织密公共安全网,社会撑开法律保护伞。 当我们指责"家长甩锅"或"物业失职"时,更应明白,任何安全事故的背后,都藏着无数个可以避免的"如果"——如果家长提前教育,如果物业按时巡检,如果孩子懂得危险... 那些在暮色中绽放的烟花,本应是节日的点缀,不应成为伤害的导火索。 愿每个家庭都能记住:监护是比烟花更长久的责任;愿每个社区都能懂得:安全管理容不得半点侥幸。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九派新闻
五一回老家,中午吃饭的时候,父亲突然说,你婷姐恐怕快不行了,你抽空去她家坐坐,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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