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2日,快攻进南京城的时候,松井石根得了肺病,交出了指挥权,接任的是朝香宫鸠彦。在攻破南京城后,他就命令杀掉全部俘虏。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杀人的命令。他是南京大屠杀的真正元凶,当然也得到了松井石根的默许。 1937年,日军原计划三个月内击溃中国军队。 然而,在上海的攻城战旷日持久,消耗了大量兵力和资源。 战局的发展让日军上下极度不满。 南京成为下一个目标,侵华部队的攻势日趋猛烈。 松井石根,时年59岁,被任命为上海派遣军司令官。 他早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曾在日俄战争中服役。 在战争爆发后,他被重新召回军中,主导了南京方向的军事行动。 12月中旬,南京外围的防线相继被突破,松井指挥部队用重炮集中攻击中华门。 13日,南京沦陷。 日军入城后立即展开大规模搜捕与清洗,毫无节制地对士兵和平民施以屠杀。 据当时日方文件显示,在报告中提到“难民中掺有军人”的情况,松井随即下令严惩。 尽管此时他已将指挥权转交给皇族军官朝香宫鸠彦王。 在得知朝香宫将巡视南京的消息后,日军于14日至16日大肆搜捕青年男子。 无论是否身着军装,只要是中国人,便可能被抓捕、集中、处决。 日军使用集体枪杀、焚尸、活埋等多种手段,南京城内血流成河,尸横遍地。 大量妇女儿童也在这场浩劫中惨遭蹂躏。 面对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松井石根与朝香宫被召回国内。 然而,这一决定并非出于悔意,而是维持日本在国际上的形象。 1945年,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 中国政府即着手处理日军在中国所犯下的战争罪行。 国民政府于同年12月6日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 翌年年初,委员会明确了处理战犯的方针。 在其公布的处理准则中,特别强调了与南京大屠杀相关的主犯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为此,调查人员对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本部队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深入查明了涉及部队的番号、将士的身份、经历。 至1946年底,南京大屠杀战犯名单初步完成,共确认59名战犯,其中包括12名师团长以上高级军官。 谷寿夫中将被列为重点对象。 1937年,谷率领第六师团率先攻入南京中华门,在接下来的几周内,其所部肆意屠杀平民、奸淫妇女、焚毁民居。 抗战胜利后,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将其列为首批重要战犯之一。 1946年,谷寿夫在日本被盟军逮捕,同被引渡至中国。 10月3日,他被移送至南京,进入军事法庭羁押阶段。 法庭随后对其展开长时间的调查取证,数月间收集证据数千件,访谈和传唤证人达数百人。 12月,南京军事法庭正式以破坏和平罪与违反人道罪提起公诉。 他在庭审中拒不认罪,并试图通过书面材料为自己开脱。 然而,他的辩解被法庭彻底驳回。 数以百计的证人证言与数千件实物证据证实了其麾下部队在南京犯下的种种罪行。 1947年,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公开审理。 数十名中外证人出庭作证,证言清晰而具体。 部分证据显示,尸骸多达三千具以上,且仍可辨识出明显的暴力痕迹。 法庭指出,其部所犯下的暴行违反了《海牙陆战规则》及有关战俘待遇的国际公约,罪责重大,不容赦免。 依法处以极刑。 在东京的审判中,松井石根等甲级战犯因参与南京暴行被列入起诉名单。 中国方面派出法官梅汝璈参与审判,并在调查过程中派遣团队前往南京,收集为期五周的大量证据。 由于松井石根为甲级战犯,无法引渡至中国审判,中国方面便集中处理在华战犯,包括谷寿夫、向井敏明、田中军吉等。 1947年,野田毅在日本被拘捕,半月后,向井敏明也落入法网。两人均曾任职于侵华日军第16师团,在1937年侵占南京过程中,曾以杀人数量为赌。 战后日本媒体对其大肆渲染,东京日日新闻刊登了相关报道。 两人被捕后由盟军引渡至中国,面对军事审判。 1948年,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 至此,包括松井、谷寿夫,以及“百人斩”两名少尉和田中军吉在内,五名战犯因直接参与南京大屠杀而被判死刑。 尽管如此,曾下达“杀尽俘虏”命令的朝香宫鸠彦王因皇族身份未被起诉; 其部属吉住良辅、饭沼守、鹰森孝等人也未被追责,最终安享晚年。 日军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日本投降前病死,未曾接受任何审判。 参考文献;[1]赵玉蕙.国际检察局对松井石根的检控决策及其意义[J].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4(3):20-30139,140
彭总本来确是想杀人立威的,毕竟四野横扫南中国以后,多少有点骄兵悍将的的意思,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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