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花店老板卖出2盆山茶花,结果客人扭头就把他告上法院,索赔5万,原因是老板卖的山茶花品种是他们公司的专利,老板没经授权就卖,侵犯了“植物新品种权”。老板欲哭无泪,说自己一盆花进价80,售价100,两盆花就挣了40,让赔5万是不是太欺人太甚?自己卖了大半辈子花,从没听过还有专利这回事! 据小莉帮忙报道,崔某站在自家花店门口,手里攥着张法院传票,他就卖了2盆山茶花,竟被客人告上了法庭,还被索赔5万!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还得从24年4月的一天说起。那天崔某店里来了俩客人,买走了2盆茶花。 崔某店里的花草绿植基本都从本地一个批发商进的货。这茶花他进价80元一盆,标价100元,刨去成本,每盆也就赚20块。 所以,这2盆花崔某总共也就挣了40,可他咋也没想到,对方上来就让他赔5万。 原因是,崔某卖的茶花侵犯了他们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 啥叫植物新品种权?这几个字崔某听都没听过!他经营花店20来年,只认得花好不好养、香不香,哪知道花还有“专利”这回事? 翻开传票附件,原告公司提供了鉴定报告,说这“夏日之心”的品种是他们的专利。 崔某一看,纳了闷了,这市面上的茶花长得基本都一样,从外观上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品种,这不是难为他们这些商家吗? 更可笑的是,崔某不是唯一一个被告的,市场里其他几家卖出茶花的商户,也被同一家公司告了。 被告的商户们都觉得不可思议,都说在这行干了半辈子了,头回听说卖花还有专利这回事… 再说了,他们进货的时候,批发商也没告诉他们这花有专利,不能卖呀! 这公司咋不直接从源头抓起,去告批发商呢?就专逮着他们这些干零售的薅? 商户们实在不知道咋办好,干脆找来记者求助。 记者联系上经销商,对方也表示干这么多年了,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工作人员话锋一转,说我们也不是针对你们,而是针对整个市场,经销商也要处理的。 记者听后说,零售的商户在这方面的知识可能确实欠缺了,他们售卖时也对此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商量的余地? 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可以和解,或者应诉。 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该怎么看这件事? 《种子法》第28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原告公司如果能证明,他们是通过合法程序取得“夏日之心”茶花的植物新品种权,那么就依法享有对该品种的独占经营权。 这样一来,崔某等商户未经授权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无论主观是否知情,都将构成对品种权的直接侵害。 如果商户没有要求批发商提供品种权授权证明或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对明显标注“专利品种”“独家授权”的商品未进一步核实,那么将承担过错责任。 对于崔某等商户的遭遇,你怎么看?
河南驻马店,花店老板卖出2盆山茶花,结果客人扭头就把他告上法院,索赔5万,原因是
慕容逸
2025-04-30 14: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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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03
说不定批发商就是这家公司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