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5岁的张幼仪,被佣人们按着裹脚。她疼得嚎啕大哭,17岁的哥哥推开众人,吼道:“不要给妹妹裹脚!”母亲叹息一声:“不裹脚,以后怎么能嫁好人家?”哥哥坚定地说:“我养她一辈子!” 那个年代的中国,还留有裹小脚的陋习。
女孩子在5岁之前,双脚被细布条牢牢缠住。此后身体的其他部位不断长大,双脚却不会变大。
拥有三寸金莲的代价,是将双脚的骨头硬生生勒断!
如此反自然的陋习,却自唐宋起,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
只有小脚的女人,才配拥有高贵的身份,才能嫁入好人家。 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拥有三寸金莲,是她们区别于下人的关键特征。 张幼仪所在的张家,是宝山县的名门望族。
这样的出生,自然逃不开裹小脚的命运。
5岁那年,佣人们将张幼仪按在床上,熟练地裹起脚来。
面对突然袭来的剧烈疼痛,小小年纪的她无力挣脱,哭得撕心裂肺。
母亲在一边看着,忍不住叹息,却丝毫没有阻止的意思。
母亲当然知道,这个过程有多遭罪,因为她自己也是过来人。
可只有熬过这份苦,以后才能享福。这是旧式女子的命。
“孩子,忍一忍吧,这是为你好,熬过去就好了……”
一阵忙乱过后,张幼仪小小的双脚,被裹脚布勒成了月牙的形状。
她无数次想要扯掉那些布条,却都被大人们制止。
就这样,她在哭喊中昏睡过去,又在疼痛中挣扎醒来……如此往复。
熬到第3天,她的救星终于来了!
那是她的二哥张君劢,回家后听到哭声,径直冲进房间,推开佣人,护在张幼仪面前:
“不要给妹妹裹脚!” 那一年,张君劢17岁,正在接受新式教育,本就痛恨封建糟粕。
此时看到自己疼爱的小妹妹,遭受这种残忍的对待,肯定不能袖手旁观。
张君劢坚持要给妹妹拆掉裹脚布,被母亲阻止了。 母亲劝说道:“不裹脚,以后怎么嫁入好人家?”
张君劢坚定地回道:“要是妹妹嫁不出去,我养她一辈子!” 他的这份承诺,说动了母亲,让妹妹免受裹脚之苦。
而张幼仪也没有因为大脚而嫁不出去。相反,她嫁的是民国才子徐志摩。
这在当时人们眼中,绝对算得上嫁了一个“好人家”。
1915年,15岁的张幼仪,嫁给了18岁的徐志摩。
张家和徐家都是名门大户,他们的婚礼轰动整个浙江上层,可谓风光至极。 只可惜,包办婚姻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
徐志摩自诩进步青年,看不起传统家族里走出来的张幼仪。
可这些,不过是他不爱她的借口罢了。
张幼仪并不是传统的旧式女子,她没有裹脚,也上过女中……
然而徐志摩视而不见,一味地嫌弃她,冷落她,从不愿意在家里多待。 1918年,张幼仪生下长子,徐志摩才得到长辈允许,独自出国留学去了。
张幼仪被留在家中,白天伺奉公婆照顾孩子,晚上独守空房。
彼时的她,不过18岁,正是活泼的年纪,却夜夜忍受寂寥。
张君劢心疼妹妹的处境,写信给徐志摩,用敲打警告的语气,让他将妻子接到国外陪读。 1920年,徐志摩不情不愿地把张幼仪接到了身边。
见面时,徐志摩脸上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只有毫不掩饰的嫌弃和冷漠。
尽管如此,在国外的日子,徐志摩还是让张幼仪怀上了第二胎。
讽刺的是,与此同时,徐志摩还在追求16岁的少女林徽因。
得知妻子怀孕,徐志摩竟让她打掉,好方便俩人离婚。
只有恢复单身的身份,他才能名正言顺地追求林徽因。
张幼仪不肯:“听说掉孩子,可能会送上自己的性命。”
然后徐志摩说出那句“经典”的话:“每年那么多人坐火车也会发生事故,难道还能取消火车?”
终究,张幼仪坚持留下孩子,也坚持不肯离婚。
徐志摩气得一走了之,将妻子抛在异国他乡。 张幼仪吓坏了,她不懂外语,又举目无亲,还怀着身孕,日子可怎么过?
这一次,又是张君劢站了出来,对她说:“放心生,孩子我养。”
就这样,张幼仪被二哥接到德国,得到悉心照顾,次年顺利生下次子。
孩子一个月大时,消失许久的徐志摩,才终于出现,带着一纸离婚协议。
张幼仪看清了丈夫的凉薄,含泪签了字。 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桩以《民法》为依据的离婚案件,徐志摩如愿成了“新式离婚第一人”。
徐志摩高兴坏了,张幼仪则担忧不已:以后的日子可怎么活?
这一次,还是“护妹狂魔”张君劢站了出来。
张君劢不仅在生活上照顾妹妹,还拉着她再进学校读书。
在妹妹学有所成之后,又支持她下海经商,创办服装公司等。
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张君劢都是妹妹坚实的后盾。
张幼仪的一生,有幸运,也有不幸。
徐志摩让她经历不幸的前半生,二哥张君劢则让她拥有了幸运的后半生。
都说张幼仪离婚之后,人生像开了挂一样,事业和生活都顺风顺水。
其实,哪里有那么多好运,不过源于张君劢在背后的全力支持。
有哥哥如此,真是张幼仪人生的一大幸运!